本报21日、22日、23日连续刊发《儋州狠心父揪发毒打亲生女》、《谁来监护文文面临现实难题》、《文文露出笑容:“妈妈,我要读书”》等文,报道了居住在儋州那大侨南村委会胶林里的董青邦经常殴打其7岁的女儿文文,造成文文的头部和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还有脑积水等。
今天下午,记者从儋州市公安局前进派出所获悉,警方对文文举报其父董青邦殴打一事调查基本结束,认定董青邦殴打女儿文文的行为属实,涉嫌虐待。
前进派出所副所长吴志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接受文文外公外婆的举报后,该所立即介入调查,传唤了董青邦、苏某,并走访了董青邦的周边邻居,综合各方笔录,初步认定董青邦有多次殴打文文的行为,强迫文文作过度的劳动,有时不顺心就打文文,殴打的时间跨度较长,因此涉嫌虐待。
据了解,文文的伤情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对此案的定性,警方将结合伤情鉴定结果进行研究,到底是故意伤害还是虐待,会有一个最终的答复,如果是虐待,为自诉案件;如果是故意伤害,警方将根据伤害鉴定结果追究董青邦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南国都市报 记者林书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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