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河北)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该县发生爆炸的富贵鞭炮厂驻厂安监员杨晓军涉嫌玩忽职守案法院作出判决,杨晓军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0年11月24日,丰宁满族自治县杨木栅子乡富贵山花炮厂双响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案发后,该县检察院立即派员介入事故调查。经调查发现驻厂安监员杨晓军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即对其立案侦查。
经查,2010年8月24日,杨木栅子乡政府派任杨晓军为该乡驻富贵山花炮厂安监员,之后杨晓军常驻富贵山花炮厂。同年11月17日,杨木栅子乡农民肖志奇到该厂打工,车间负责人张晓强、张桂海将肖志奇安排到双响车间从事搬运工作。作为安监员的杨晓军明知肖志奇未经特种作业培训,无特种岗位上岗资格证,却不予制止。11月24日14时40分许,肖志奇在运送半成品双响过程中违章作业,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包括其本人在内正在从事生产作业的六名工人当场死亡,十名工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燕赵都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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