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前,常州一男子通过在银行门口“蹲点”的手段,用榔头打伤一5旬老太并抢走12万元现金。昨日下午,该案件在新北区人民法院开庭,被告人陈某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6个月,罚金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
今年46岁的陈某4年前来常州打工,由于收入不高,他连续三年都没回家过年。今年春节,岳父90大寿,夫妻俩便商量一起回家过年。妻子先回淮安老家后,陈某买了2月1日回家的汽车票,盘算着无论如何回家前要弄点钱。他先计划偷几辆电动车,可尝试了好几次都被行人发现了。眼看着回家的日子越来越近,陈某还是没有弄到钱,思前想后决定去抢银行取钱人的钱。1月29日早上,陈某骑上电动车,戴着摩托车头盔来到位于钟楼区的一家银行的分理处门口,蹲守着寻找抢劫目标。蹲点的前两天陈某盯上好几个目标,但都没有得手,一直到31日下午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目标。31日下午4点30分,陈某看到一位老太从银行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一大叠钱,装在一个黑色塑料袋后,一个人走出了银行。“就她了。”陈某一路尾随老太至飞龙桥,见四周无人便掏出早就准备好的榔头敲击其头部,并迅速抢走了塑料袋,骑上电动车逃走。谁知这一幕被经过的汽车司机见到,司机以为陈某撞了人想逃跑,立刻紧追不舍并报了警。陈某甩掉汽车后,害怕把老太打死了,又返身回到飞龙桥,看到现场没有人影便安心地回了家。
民警接到报案后,根据目击证人和受害人的证词、银行的监控录像很快锁定了陈某。2月11日,刚返回常州的陈某在其暂住地被民警抓捕。据陈某供述,塑料袋里的钱共12万,带了3万元回老家,除了还债、给老人小孩买礼物外,还剩下4000元。其余9万元,他仔细包好后,塞在暂住地大衣柜下。据悉,被打伤的老太姓张,53岁,受伤的头部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张女士回忆说,在她取款时就看到外面一名男子鬼鬼祟祟的,透过玻璃窗一直向内张望。当她取完钱出了银行,走到飞龙桥上时,看到这名男子骑着电动车停在桥上,像是等人。张女士从他跟前走过去十来步,突然头上就被很硬的东西砸了一下,一屁股坐在地上昏了过去。等她醒来以后就看到地上都是血,一摸头上也是血,后来警察就到现场把张女士送到了医院。
据了解,陈某只有小学文化,只能靠打打零工养家糊口,为了能弄到更多的钱,他已经是“三进宫”了。1988年陈某在淮安因盗窃罪被判三年,1998年3月又因盗窃罪被判一年,这次他又犯下了性质更恶劣的抢劫罪。“由于被告人是蓄意抢劫,涉案金额巨大,对受害人造成了人身伤害,同时又有前科,建议刑期为13年至15年。”新北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罚金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
岳辰桦 马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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