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的少女小梅(化名)被陌生人“欺负”了,9天后才在家人陪同下报警。色狼是谁?证据又到哪里去找?警方顺藤摸瓜,终于逮到这个大色狼。
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犯强奸罪判处53岁的安徽籍男子唐某有期徒刑5年。
以看飞机为由 机场附近强暴少女
去年12月21日凌晨3时许,厌倦了工厂生活的小梅决定独自外出寻找新生活。她收拾好行李后从晋江新塘某工厂离开。路上,她碰到了唐某。唐某开辆三轮摩托车,四处收废油。
“小妹,我认识很多老板,你跟着我,我肯定能帮你找到一份好工作。”在唐某死缠烂打下,小梅相信了,上了唐某的摩托车。
当天下午2时,唐某以“看飞机”为由,将小梅带到晋江机场附近,“欺负”了小梅。事后,他还拍下了小梅的裸照。当晚,唐某带小梅到石狮一餐馆找工作未果,两人又来到唐某一朋友处借宿。次日,唐某将小梅介绍到南安一酒店当服务员。
而在小梅离开工厂的当天早上,家人就与其失去联系,他们赶紧报警并四处寻访。直到12月29日,小梅才联系上家人。次日,家人在获知小梅被“欺负”后,随即向警方报警。
顺着案发线路逮到大色狼
问题随之而来,小梅遭强奸是9天前的事情,证据难以搜集,最关键的是小梅压根就不知道这个色狼是谁。
晋江新塘警方初步了解后,决定沿着小梅走过的路线搜集线索。警方首先来到石狮那家餐馆,获知帮小梅找工作的是个收废油的。随后,警方以卖废油为由,将唐某约出拿下。
但在警方对其进行侦查时,唐某否认小梅关于他强奸和拍裸照的说法。他表示,自己只是出于好心帮小梅找工作而已。不过,唐某认可了小梅所说的行走路线。
庭审上,唐某的辩护律师提出,此案中,仅有被害人陈述证明,无其他相关证据佐证,证实被告人唐某犯强奸罪的证据不足。
法院审理认为,案发前,两人互不认识,不存在任何矛盾或纠纷。在警方侦查阶段,小梅三次陈述均一致,证实唐某对其实施奸淫。医院证明小梅私处伤情。被告人唐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中,对其所穿内衣内裤颜色的供述也与被害人陈述相一致。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唐某强奸的事实。因此,被告人唐某强奸罪成立。(海峡都市报 记者 林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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