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案”没有办法认定
6月28日,有媒体报道称:2006年,吴英的债权人杨志昂表示有一笔美元的生意要和吴英谈,并以合作伙伴为由辗转温州、杭州、马鞍山几个地方。就在马鞍山的南湖宾馆,他们绑架了吴英。据北京东卫律师所的吴英调查笔记显示,参与这次绑架的有浙江阳光事务所律师律师杨志昂,杨志昂的哥哥杨卫陵,杨卫陵的老婆,义乌市政府工作人员;杨志昂的外甥高宇,有杨志昂嫂子的妹夫,另外还有三四个吴英不认识的人,(在之后吴英的上诉材料还提到两个人,朱丽雅和楼林盛)。此次绑架前后一共九天,吴英表示,自己被拿走的东西包括:3万多现金,价值50多万的伯爵手表一只,翡翠一致,本色公司公章、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货款正、银行卡共20多张,还有300多万的银行汇票一张,另外杨志昂还强迫吴英在多张空白A4纸签字,并让吴英抄写了一些委托书、收条。
吴英父亲吴永正也曾向中新网记者说过此事,还称这次绑架是吴英命运的转折点,当时吴英回来后马上就向东阳警方报案了,但不知何故,东阳警方一直没有立案,也一直没有任何说法。
对此,东阳市公安局的几位负责人透露说:当时东阳警方接到吴英报案后,马上对吴英指控的杨志昂、杨志昂的哥哥杨卫陵、杨志昂等人随行的司机等几人进行多次询问。这几人都承认他们为解决与吴英的债务问题那几天确实在一起,但绝没有限制吴英人身自由的行为和事实。后来,警方又向吴英调查。经过一番调查,一直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些人有限制吴英人身自由即绑架吴英的确凿证据,这样一来,吴英被绑架的事实证据就一直无法认定。“杨志昂自己就是律师,证据这方面肯定懂的,做事情肯定不会那么明显的。”
“后来杨志昂自己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07年2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被逮捕。我们又马上对他进行绑架案方面的询问调查,还是没有找到相关证据。”东阳市公安局的负责人说。
“本色”酒店直接由沈老板“买”得,中间未曾易手
吴英父亲吴永正曾向中新网记者单独透露:东阳市政府和公安局在拍卖本色概念酒店中,被楼忠福的弟弟楼忠华以450万元的价格拿到,然后以780万元转手卖给东阳本地一个姓沈的老板。
在东阳市公安局的帮助下,中新网记者见到了这位姓沈的老板。这人叫沈继红,1974年生,东阳马宅人,他本人现在名片上称自己是“百特概念酒店总经理”。据他向中新网记者透露,他以前是做租车生意的,当时他看到报上关于本色概念酒店要拍卖的广告,就找到拍卖公司报了名。
沈继红告诉中新网记者,由于当时正值金融危机加上该酒店装潢特异并存在租金问题,第一次拍卖公告出来后,只有一个人报名,他没有参加;第二次拍卖公告刊登后,也只有他一人报名;由于相关拍卖法规定,只有一人报名竞拍,不能举行正式拍卖,后来,他向指挥部提出协议转让的要求。
东阳市公安局和沈继红向中新网记者出示了“专案指挥部”与沈继红双方于2008年12月19日签定的一份《协议转让协议书》。这份《协议转让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专案指挥部”先将本色概念酒店经营权及当时酒店内物品以450万元价格拍卖,如拍不成,再以这个价格转让给沈继红。
沈继红接着又向中新网记者出示了一份他与“楼正其”于2009年1月1日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楼正其”其人,据东阳市公安局负责人和沈继红向中新网记者介绍,他就是本色概念酒店那栋房子的房东,还是东阳某村的“村长”。
这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沈继红租赁这栋房子期限是9年,从2009年初一直到2017年为止。沈继红还得付清本色集团拖欠房东楼正其2008年度的房租46万元多。2009年2、3月份,沈继红做好了营业执照,并给酒店取了个新的名称。
从这整个过程来看,本色概念酒店的经营权是由现在的经营者沈继红直接受让的,这栋房屋也是由房东楼正其直接租赁给沈继红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