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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黑社会案”43名被告均否认涉黑

2011年06月30日 10:40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天下午,经过10天的庭审,马志保涉黑案终于闭庭。随着审判长的一声槌响,该案也成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最长的一次庭审。不过,在最后陈述中,43名被告人均不承认自己属于“黑社会”。

  现 场

  马志保一律称“自己不知道”

  昨天下午的第二轮辩论中,所有被告人的辩护人均不认同自己的委托人属于黑社会性质犯罪,一位辩护人甚至特别提醒法庭,鉴于所有的被告人均否认涉黑这一指控,建议法庭慎重处理这一案件。

  最后陈述中,第一被告人马志保仍然如同这几天庭审中的回答一样:不承认自己犯罪。作为马志保的辩护人,马军说,马志保不认罪是有人格的表现,因为法院判决前不认罪是应该的。

  第二被告、第三被告除否认自己涉黑外,对其他指控罪名都认罪。

  对于数位受害人提出的民事赔偿要求,马志保一律称“自己不知道”、“我没有参与”。而其他几位被告人则称:对赔偿要求没有意见,但没有能力赔偿,待服刑完毕后,再挣钱来赔偿。

  一位被告庭上读悔罪书

  有一位被告人则拿出了自己早已写好的陈述书当庭念了起来,称自己十多年前除因吸毒被处罚过外,这么多年一直洁身自好。这次误入歧途,构成了窝藏罪,自己认罪。如今自己上有老,下有小,9个多月大的孩子都没得见过,唯请法官给予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自己会重新做人。

  庭审结束后,所有被告人又被重新送回到了看守所。

  舌 战

  辩方:公诉方是“秋后算账”

  控方:辩方意见含“地沟油”

  昨天的庭审几乎完全成了公诉人和辩护人之间的舌战。在第一论辩护中,马志保的两名辩护人就一直称,控方是设了一个筐,什么罪名都往里面装,马志保黑社会性质犯罪的4个要件,一个都不成立。不能出庭做证的证人证言不能成为证据,公诉方是“秋后算账”、其提出的证据是一大杂烩,辩方可以对其一击即溃。

  而公诉方则举出了10年中的许多具体案例来证明马志保“黑”,并反称辩护人的意见不仅是大杂烩,并且里面的油腥味太浓,搞不好还有一些“地沟油”。(任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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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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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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