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交车上人太多挤不上,一名女大学生张某搭载私家车去火车站买票不料被车主谢某强奸。昨日(29日)记者获悉,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4年。
去年8月23日,张某准备坐公交车去赣州火车站购买火车票,但因人太多一直上不了公交车。此时谢某驾车路过,见张某在路边等车,遂主动停车招揽张某上车。通过聊天,谢某了解到张某的身份,同时自称叫“谢飞”。谢某借机摸了被害人张某的手,见张某没什么反应,即萌生了与张某发生性关系的念头。
谢某谎称自己在火车站有熟人,可以很快买到车票,使张某打消了急着去火车站买车票的念头。随后,谢某以带张某去赣州市通天岩风景区游玩为由,将张某骗至通天岩风景区后门附近的一条偏僻的乡村公路上。停车后,被告人谢某在车内开始对张某动手动脚,欲与张某发生性关系,但张某用手推开被告人谢某进行反抗。最终谢某违背张某的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谢某拿出一张100元钞票,强行塞到张某的包内,并将张某送至赣州火车站。张某下车并等被告人谢某开车离开后,即拨打电话向警方报警,随后将谢某给的100元人民币交给了民警。去年9月9日,谢某到张某所在学校欲找张某私了此事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遂作出上述判决。(江南都市报 记者 谢宝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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