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利用高招,诈骗了100名学生,非法获利63万余元。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一起特大招生诈骗案。
据了解,2010年5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史某、陈某、刘某在江西财经大学麦庐校区租赁办公地点,在天高集团租赁学生住宿地点,设计伪造了江西财经大学入学通知书,私刻了“江西财经大学、江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江西财经大学教育点”公章各一枚。在明知江西财经大学不招收自考生的情况下,三被告人通过招生中介发放了伪造的江西财经大学入学通知书100余份。
在招生中介把学生招来后,三人把学生接到或由招生中介直接送到三被告人在江西财经大学租赁的办公室报到及交纳学杂费用,随后把学生安排在天高集团工业园4-5楼住宿。经查,三被告人采取这种伪造江西财经大学入学通知书,通过招生中介,共计招收到学生共计100名,收取学杂费63.4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22.6万元。
日前,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吴琼 万俊华 记者 熊金标 汪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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