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城中村3.78亩返还用地权益引发争议 有村民称职务侵占 当事人称为民争利
“我只想为村民多争取利益,怎么就成了职务侵占?” 吴锡铭一直没想明白这个问题。
从默默无闻的小村村民,到举国皆知的“罢免村官第一人”,最后锒铛入狱,吴锡铭的10年村委会主任生涯,坎坷而戏剧。
1999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吴锡铭组织温州市瓯海区梧田镇寮东村村民成功罢免原村委会主任,被称为国内“罢免村官第一人”。那一年,吴锡铭当选为寮东村村委会主任,从此走上村官之路。
当村官的10年,也是村子进行系列征地项目的10年。2008年5月6日,吴锡铭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逮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此后,年近六十的吴锡铭淡出公众视野。时隔3年,吴锡铭又一次被控职务侵占罪,这一次是因为征地——3.78亩征用返还地权益分配引发为己谋利还是为民谋利之争。
本报记者近日调查证实,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已批准逮捕吴锡铭,此案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都是吴锡铭,把村里搞得乱七八糟。”说起现状,寮东村村民吴国荣张口就数落起“老村长”的不是。
他的身后,温州瓯海区禽蛋市场一如往日的繁杂,货车一刻不停地装卸、驶离。市场附近,临街一幢6层高、因外表浅绿而被当地人称为“绿房子”的住宅楼格外显眼。
争议
返还用地的“绿房子”
2000年初,经省、市、区三级政府批准,温州瓯海区菜篮子有限公司向寮东村征用27.74亩土地,开办“瓯海禽蛋交易市场”。按照政策,除了26户被征地人家获得补偿外,寮东村还能得到一部分返还用地。“绿房子”正是在返还用地上建的。
“征地不到30亩,返还用地最多1亩半地,可这幢房子占地近4亩。”吴国荣说,按照当时规定,每亩征地返还120平方米,27.74亩征地返还面积应该是1.546亩,多出了2亩。
联系当时曾有不少无房户向村里递交建房申请的事,吴国荣猜测,“绿房子”多出来的2亩地,“其实是吴锡铭把无房户建房指标和返还用地合并在一起。”
“吴锡铭和菜篮子公司串通好占村里的地”、“开发2亩无房户建房指标赚了不少钱”……记者连日在寮东村调查发现,在村民的口述中,吴锡铭依靠征地返还用地、无房户建房指标的开发,攫取私人利益,似乎成了“铁的事实”。
吴国荣说,从2007年年底开始,他和其他村民到瓯海区公安局经侦大队举报。去年年底,他们还主动找过办案民警,询问案件侦查进展。
“我们都做过好多次笔录了,主要反映的是吴锡铭将无房户建房指标私下开发、与征地方串通导致村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吴国荣说。
继2008年因涉嫌职务侵占入狱后,吴锡铭再次面临这一指控。记者也从瓯海区公安局证实,经侦大队确实早就接到村民举报,并对吴锡铭进行立案调查。
利益
力争多出来的2亩地
村民们的指控,直接指向禽蛋市场征地“返还用地”中多出来的2亩地。
“多出来的2亩用地指标,是我在征地协调会上想尽办法争取来的,想给被征地户增加补偿。”吴锡铭回忆,2000年的正月初八,区政府在瓯海宾馆召开征地协调会议。
“当时说好的,增加2亩指标由菜篮子公司出钱,每亩3万元,最后都归到给村里的返还用地上。”吴锡铭说。
主持此次征地协调会的时任瓯海区副区长林金祥回忆,会议确实同意增加2亩用地指标。
但对于“2亩用地指标是为提高被征地户补偿标准”的说法,林金祥予以否认,“当时没有这个说法的”。但对于指标到村里后如何使用,建房、修路,还是分给被征地户,“都由村里决定,村民同意就行。”
寮东村就此多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2000年4月,寮东村第四次代表会议记录记载“宣读协议并给予解说村与禽蛋市场征地协议与村与被征地农户协议,两项协议代表们没有异议,因该协议被征地农户同意即可”。
曾参加协调会,菜篮子公司总经理的邹建峰也证实,“会上确实增加了2亩用地指标,是林金祥副区长同意的,买指标的6万元钱由菜篮子公司出,指标给寮东村。”
对于“买指标”的6万元,林金祥解释,“指标并不买卖,每亩3万元是一系列审批、出让金、配套费、土地占用税等等费用。”
本报记者掌握的一份“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显示,菜篮子公司子公司“温州宏景农工贸有限公司”确曾开出6万元发票,收费项目一栏显示“用地指标有偿调剂费”,时间为2000年4月6日。
处理
土地变现比分地容易
如何处理3.78亩返还用地一度成为当时村委会最头疼的事。“这是被征地农户劳力安置用地指标,权益该归26户被征地农户,这一点村里召开多次村民大会都是全体通过的。”吴锡铭回忆。
但是3.78亩地的权益如何归还?事后证明,对返还用地的处置,成为后来村民指控吴锡铭“职务侵占”最重要的事实依据。
吴锡铭说:“村里无法对被征地户进行劳力就业安置,各户被征用土地面积不同,返回用地又不能随被征地户面积而分割建房。”多次协商未果——划分并不规整的土地,实在不如分钱来得简单。而国有土地使用权零星分户手续相当难办。
于是,村里决定对3.78亩返还用地“变现”——将该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给菜篮子公司,而被征地户的劳动就业安置,交由菜篮子公司解决。这一办法,得到了菜篮子公司禽蛋市场的同意。
寮东村村委会与被征地农户签订的《协议书》显示:“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被征地农户)自愿放弃返还三产用地指标,由甲方(村委会)全权负责代为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然后再由甲方依法无偿转让给禽蛋市场,作为解决乙方土地被征用后劳动就业安置之用。”
禽蛋市场取得3.78亩地开发使用权后,随即与被征地户签订《协议书》,进行劳动就业安置:按照每征一亩地一个市场摊位计算,每个摊位市价20.75万元,优惠40%卖给被征地户。如果被征地户放弃摊位,则直接支付每个摊位差价8.3万元,一次性解决,不再安排其他就业工作。
“这块地的土地使用权归我们,被征地户的补偿安置也由我们完成。”邹建峰说。
26户被征地户后来全部选择差价补偿,菜篮子公司为此于2000年3月共计支付230余万元。至此,禽蛋市场征地涉及的被征地户,最终获得每亩13万元补偿。“当时这在全瓯海区都算高的。”吴锡铭说。
风波
“自己告自己”官司?
双方银货两讫,禽蛋市场征地项目原本就此了结。未料,2年后菜篮子公司将寮东村告上了法庭。
风波起于一次协调会,而会议实际上是推翻先前村里关于3.78亩返还用地使用权的处理协议。参加了协调会的村民潘洪兴透露,对征地处理不满的是其他村民。会后,村民们(非禽蛋市场项目被征地户)随即抢在菜篮子公司之前,在3.78亩返还用地上打桩。
菜篮子公司则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寮东村“没有按约办理3.78亩土地使用转让相关手续,并企图推翻原约定”。
吴锡铭作为寮东村法定代理人站上被告席。吴锡铭称:“因该地块可能升值,被告村内出现矛盾,欲毁约,出现违法阻挠现象,导致被告无法履行约定的义务,实在有愧于原告。”
2002年4月3日,温州市中院作出判决,判定3.78亩劳力安置房用地使用权归菜篮子公司,寮东村需立即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手续,并将之交付给菜篮子公司,同时支付违约金26.9万元。
此后,吴国荣等16名村民向温州市中院提出申诉,2002年11月19日,温州市中院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传言
吴锡铭有12块地基?
官司风波平息后,菜篮子公司开始在3.78亩地上建房,即禽蛋市场对面的“绿房子”。
提到“绿房子”,吴国荣一肚子火,“一共8300多平方,29块地基,菜篮子公司的董事长拿了3块,吴锡铭有12块。”吴国荣说,吴锡铭懂法,房子里没有一块是他自己的名字。
记者在温州市规划局2004年9月核发的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看到,项目名称为劳力安置房,建设规模为8375平方米,附录的54个分户名单中,没有黄恩洪、吴锡铭等人的名字。
“我们后来打听到,买这些房子的,有不少是外地人,都是吴锡铭介绍的。”吴国荣说,吴锡铭还分给了原村委会委员潘建武2间地基。
事实上,菜篮子公司早在2000年就开始对外发售地基,筹措建房款项。吴锡铭告诉记者,潘建武购买了2间,他和其他人合资购买了3间,“绿房子”里至今有属于他的2间地基,“共6层,差不多有600平方米。”
“我确实买了,但没有便宜一分钱,完全是市场行为。”吴锡铭说,当时寮东村附近的房价每平方米1000元左右,根本没人知道后来房价会涨这么快。菜篮子公司为筹款,四处找人买地基,拿预付款补偿被征地户。
原瓯海区菜篮子公司总经理邹建峰说,当时为了抓紧筹措资金,方便进场施工,“就跟大家说,如果有亲戚朋友要的,都可以预付资金买地基。吴锡铭当时也介绍了几个朋友来购买。”
时至今日,寮东村附近的房价涨了10倍,每平方米在1万元以上。吴锡铭当时购买地基,为他赚得了可观的溢价收入。“这跟我当不当村主任没有任何关系,仅仅是市场行为而已。”吴锡铭说,他购买地基所得,让不少村民眼红,因此认定他“职务侵占”。
5月12日,记者从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得到证实,2010年12月,瓯海区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吴锡铭,涉嫌的罪名是职务侵占罪。检察院工作人员称,因案件在侦查中,不方便透露具体案情。
“2008年前后,瓯海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曾经找我调查过禽蛋市场征地过程中的事情,重点是吴锡铭。”邹建峰说。
经过2年多的侦查,瓯海区公安局将吴锡铭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移送瓯海区检察院提请逮捕。
尽管吴锡铭曾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但其瓯海区人大代表的身份一直保留。按照规定,逮捕区人大代表,须经区人大常委会许可。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也证实,去年12月16日,区人大曾召开常委会,听取办案人员的简单汇报,最终许可对吴锡铭采取强制措施。
记者致电瓯海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徐标,徐标称,“吴锡铭的案子我们确实还在调查。”
罪名
是否构成“职务侵犯”
按照《刑法》第270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吴锡铭说:“我怎么能算职务侵占呢?首先,这块地已经判给了菜篮子公司,该项目已经中院判决归禽蛋市场,并经申诉、抗诉程序,这是铁的事实,该物权不属本村财物,何来职务侵占?主体不符;另外,我购买地基完全属于市场买卖行为,并没有依靠村主任的职务之便利身份,得到任何优惠。”
对于村民们口中的“私下开发”一事,曾负责“绿房子”筹建账目的林国妙表示,“菜篮子公司成立了一个建房小组,我受委托管账,吴锡铭不在这个小组里。”
“绿房子”建设的包工头郑高福说,“在工程建设的前后,账都是跟菜篮子公司那边算的,吴锡铭没有参与过任何事情。项目审批倒是他帮着弄的。”
“为什么村民告他?实际上就是房价涨得太凶了,如果房价不涨甚至跌了,拿在手里都烫手,谁还会告他?”邹建峰分析。
记者获悉,因为吴锡铭曾为全国人大撰写过立法建议稿及多篇立法调研报告,本案已引起有关部门关注。截至发稿时,吴锡铭再次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尚未移送法院。( 记者 梁国瑞)
新闻背景
“罢免村官”第一人的传奇人生
标签:农民学者、村官、“侵占门”、商人、“神医”
位于温州市区南大门的寮东村并不是无名小村,它紧邻温州火车站,地理位置优越,作为著名的城中村,其在温州的影响并不亚于猎德、杨箕之于广州。
温州市社会研究所报告显示,2008年,全村面积约0.6平方公里,总人口12578,年人均收入8600元。 实际上,寮东村也被学者视作长三角乃至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城中村”改造的典型之一。
现在的温州火车站,1997年属于寮东村。当时计划新建的火车站和汽车南站选址寮东村后,村民得知,政府给村里的土地征用补偿金,村委会只发给村民一部分,多余部分被划归村集体所有。因与村委会交涉未果,吴锡铭便组织村民状告村民委员会。官司从一审到二审直至省高院,均以败诉告终。
1999年5月25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吴锡铭决定组织村民罢免村官:参加投票的1295人中,1122人同意罢免村委会主任。村委会主任被成功罢免,这在全国还是第一起,吴锡铭也因此被称为“国内罢免村官第一人”。
1999年9月15日,经“海选”,吴锡铭以852票当选为寮东村村委会首任直选主任。2002年3月,吴锡铭突然挂印而去。同年6月,通过“海选”,村民再次将吴锡铭高票拉回到村委会主任的位置上。
而吴锡铭的传奇人生远不只于此。他曾经做过商人,还是律师。这个只上过5年小学的人,在年届半百时通过了全国法律统考,具有代理诉讼资格。
在罢免村官的过程中,吴锡铭发现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许多不足和漏洞,并自发地起草了一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案》,得到了包括已去世的蔡定剑等全国人大和法学专家的高度赞扬。2001年10月,吴锡铭作为“农民学者”被邀请到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法学院为硕士生和博士生作报告。
2006年,吴锡铭被确诊白血病后,通过自学中医,3年后将病治愈。从此,他在家研读中医,免费治疗白血病病人,被称为“神医”。
2008年5月6日,吴锡铭因在村土地安置补偿款中分取0.24亩地,多得补偿款2.35万元,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第一次被逮捕。
2010年12月,吴锡铭再次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逮捕,尚未移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