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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性侵15岁男孩被拘15天 律师称要帮男孩维权

2011年07月01日 09:47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性侵15岁男孩的男子咋定罪?多数网友认为适用“强奸罪”。昨日,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魏广秧说,当地公安机关应该以“非法拘禁罪”对男子采取措施。同时,他们所将派出律师团队,免费帮助遭性侵的15岁男孩维权。

  评论称我国法律也应与时俱进

  昨日,河南商报A14版以《29岁男子性侵15岁男孩该咋定罪》为题,报道了新密市15岁男孩杨小强(化名),在6月8日晚被一29岁男子李卫星(化名)性侵的事。事发后,新密市青屏街派出所的办案民警称,他们只能根据现有法律对该男子实施拘留15天的处罚。至于孩子受到的伤害,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昨日报道发出后,百余家门户网站纷纷转载此事。截至昨晚7时许,在百度中搜索“15岁男孩被非礼”,找到相关结果约1,540,000个。

  昨日下午3时54分,人民网每日最新评论中转载了《荆楚网》庞凤山发表的《男子性侵15岁男孩仅拘留15天公平吗?》的评论。在评论中,庞凤山说,法律应快速跟上时代步伐,不断完善和健全相应法律法规,我国是时候推出针对男性权益的保护法了,相关法律的空白还会制造更多的不和谐与尴尬,这是我们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多数网友认为此案适用“强奸罪”

  网友“Zigra”认为,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起诉。网友“盒饭”说,“我觉得只能判故意伤害罪,因为根据中国现有法律,并不能认定男子犯有强奸罪”。

  网友“皮蛋儿笑尘”认为,应该定为性侵犯,男子对孩子造成的可能是一辈子的心理伤害。

  多数网友认为,应该是强奸罪。网友“娴静良子”说,各类性侵事件不应该有性别之分。网友“万能吐槽芥末君”呼吁,中国法律也该考虑保护男子的安全了。

  律师称此案适用“非法拘禁罪”

  昨日上午9时许,杨小强的舅舅金先生去了新密市政法委,他想就此事到底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讨要一个说法。

  “新密市政法委涉案涉诉科一工作人员说,让我把材料递交到新密市公安局控申科。”随后,金先生又来到新密市公安局控申科,刘姓警官说,这个事比较复杂,虽然有律师说是“非法拘禁”罪,但毕竟定罪复杂,他们还需要慎重处理。“不过,我们会尽快向郑州市公安局法制科请示。”

  随后,金先生把关于非法拘禁罪的相关材料留下后离开。

  昨日下午4时许,金先生来到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咨询。对此,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魏广秧说:“经过考虑,我认为当地公安机关应该以‘非法拘禁罪’对李卫星采取措施,这也是针对此案件最直接的罪名了。”

  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杨磊说,即日起,由他和魏广秧带队组建律师团,全程关注此案进展,并为小强家属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河南商报记者王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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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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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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