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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打击“期权腐败”绕不开官员财产申报

2011年07月04日 09:3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唯有从制度层面构筑起对退休干部的监管法网,才能有效遏制“期权腐败”。当然,对退休领导干部去向进行制度性安排,应该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诸多的配套制度。而其中最难绕开的,就是官员财产申报制 

  目前,退休干部“权力期权”案件频发。有些领导干部喜欢提拔心腹,目的就是为退休后下海经商,可在行政审批、项目立项、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能够得到这些老部下的关照,获得更大的利益。为此,对退休领导干部去向进行制度性安排,已是当前迫切需要考虑的社会问题(7月3日新华社)。

  对退休领导干部进行制度性安排,这一下子让人对打击“期权腐败”充满了新的期待。什么叫“期权腐败”,这是以前曾被无数次阐述过的话题。说得简单点,就是权力有点像货物,按照“期货交易”的方式进行权钱交易。比如,一些权力在位时,进行长线投资,把手中的权力作为资本,在政策上对一些企业格外倾斜,甚至利用自己官场中的关系网,为其经营铺路搭桥,帮助这些企业打开发展壮大“特别通道”。尽管这些当权者的“权力投资”当时看似没有任何回报,但是,当这些权力拥有者退休离任后,却可以重新变换身份来收取高额回报。

  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些官员在位时表现得很清廉,与腐败似乎没沾边。但是,从官场一退出来,立即可以在一些企业身居高位,很快就完成暴富过程。“当年投桃,今日报李”,“放长线,钓大鱼”,这种公权与私权交换,就是权力和利益的一种“期货交易”,它完全包含着腐败的特点:对公平与公正的市场环境的破坏,对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

  比如,此前引起公众强烈关注的深陷“污染门”的紫金矿业,就有福建省上杭县政界多位退休领导干部在这家企业任闲职,领高薪。不仅有当地退休干部,还有来自北京和省里的前领导干部,或是担任种种职务,或是持有一定股份。期权魅影闪现于紫金矿业,让这起公共事件问题更加复杂迷乱。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现在有很多官员都乐于利用手中把持的隐性特权,将一些资本紧紧吸附在自己的“权力磁场”周边,以求得长远回报。

  从现实情况来看,有些权力运行缺乏足够的公开透明,很多时候并未完全纳入于民主与法治的轨道之下,这种对现任领导干部监管不力的情况使得反腐败始终未能完成彻底的转身。具体对于“期权腐败”来说,很有必要对其进行长期、严格、制度化的监管,也就是说,唯有从制度层面构筑起对退休干部的监管法网,才能有效遏制“期权腐败”。

  当然,对退休领导干部去向进行制度性安排,应该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诸多的配套制度。而其中最难绕开的,就是官员财产申报制。事实上,一些发达国家对退休官员成熟的监督制度,也都与官员财产申报紧密相关。比如,美国早在1965年颁布的《政府官员及雇员道德操行准则》,对各类高级官员及其配偶、子女的财产申报作了规定,此后还有相关法律对政府官员离职后的从业行为作出了详细规定。正因为退休官员从业情况在法律框架下是受限的,那些退休官员才无法打着“发挥余热”的旗号,来从容收回当初的期权投资。

  作为腐败的变种,“期权腐败”的花样手段十分复杂,很容易扰乱相关监督的视线。但是,万变不离其中,既然是权力投资,就势必要索取回报。尽管现在对于干部已经有了离任审计制度,但是,官员财产申报却始终难产。如果对退休干部财产情况都不能进行有效摸底,恐怕打击“期权腐败”也很难找到切口。有了官员财产申报,再辅之官员离任后的跟踪监督,那么,就容易从退休官员“突然暴富”的情况中进行倒查,来看清楚市场赐予这些退休干部的回报是否足够正当,从而起到打击“期权腐败”的效果。

  不论是从学理层面,还是从国外成功的实践经验,都表明官员财产申报是防止官员贪污腐败的有效措施,是反腐倡廉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保障。要真正做好对退休领导干部去向的制度性安排,现在就应该获得官员财产申报的制度支撑,否则的话,打击“期权腐败”就很难找到真正源头。

  □法治观察

  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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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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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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