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柳州7月4日电(秦付林 杨建林)广西首例“醉驾入刑”案的当事司机陈某7月2日刑满获释,走出看守所的陈某坦言60天铁窗生涯使其时刻都感受自由可贵,希望所有司机都能以其为戒。
今年5月1日,在醉酒驾车被定为“危险驾驶罪”入《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实施的第一天,在广西柳州市工作的河南籍司机陈某因醉酒驾车,被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查获,被依法刑事拘留。5月10日,柳南区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拘役2个月,罚金2000元。陈某没有上诉。
据陈某介绍,在被关在柳州市第二看守所的第一天,他紧张得一夜未眠,精神处于崩溃状态。看守所管教警官在了解到陈某的情况后,通过与陈某谈心,终于使其情绪逐渐平复。在看守所里,最难的就是打发时间。陈某说,在监舍里除了每天看电视、和同伴打牌聊天外,大家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盯着墙上的时钟计算时间。
陈某的父母妻儿都在河南老家,他平时每天都会打个电话向家人问候。酒驾出事后,为免除家人的担心,他以“出差,不方便打电话”为由进行隐瞒。
按照法律规定,陈某在被判处拘役的同时,已经被交警部门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7月2日上午,走出柳州市第二看守的陈某憔悴的脸上略显轻松,他说:“我也只是坐了两个月的牢,而两个月就像两年那么久。希望其他司机能够吸取我的教训,不要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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