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最终从3000元调整到3500元,尊重了民意,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之间找到了平衡点。这是此次个税法修改给我们的启示,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基本准则。”6月30日下午,列席完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感慨地说。
分组审议时争论十分激烈
6月27日至30日,赵林中列席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在4天时间里,我列席了3次全体会议,参加了5场分组审议。”赵林中说,令他难忘的是,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过程可谓一波三折。
今年4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初次提请审议,拟将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是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重大举措,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方方面面广泛关注。4月25日,草案经一审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草案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36天时间内,共收集到237684条意见。同时书面征求了各地方、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意见,还专门召开座谈会直接听取专家和公众代表的意见。在汇总分析的基础上,立法机关将这些意见“原汁原味”地向公众进行了反馈。
在征集到的意见中,总的来看,社会各界对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普遍表示赞成,认为体现了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同时也对草案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许多公众特别是网民期待二审稿能将起征点进一步提高。6月27日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维持了3000元的起征点,但将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以进一步降低纳税人中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
赵林中介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对草案二审时,争论十分激烈。意见主要分为三类:一类认为,方案已经综合考虑了网民的意见以及目前我国的税收状况、基本国情,比较合理,赞成按3000元起征点的方案进行表决。另一类认为,起征点定为3000元未充分考虑公众特别是网民的意见。还有一类认为,既然目前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可以把问题留到以后讨论,经过进一步调研,到下次会议审议后再表决。
使民意更多体现在草案中
“我的意见基本属于第二类。”赵林中说。
6月27日下午分组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时,赵林中发言:
我个人理解,国家已经把个税法的修订上升到了“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高度。立法机关通过网络向全社会公众征集到23万多条意见。此次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树立了民意征集的典范,不但“原汁原味”地分析了民意,也真实地展现了个税背后的民情,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的态度。作为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我觉得我们要不断完善民意倾听的机制,还要使民意有效地进入法律草案中。我认为,要顺应社会公众关于进一步提高起征点的呼声。
另外,任何一部法律不可能做到完美,只有在实际中不断摸索,才能逐步达到一种平衡。因此,我建议,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应该尽早出台。大家对一部法律永远不可能完全达成一致,法律草案也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利益诉求。下一步,对税法我们不能只进行修修补补,而应作系统的思考。讨论的大方向应该是更多地让利于民,让税负更公平、税制更合理。
在短短三天时间调整草案
由于公众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强烈,6月30日提交表决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将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
“大家本以为起征点定为3000元是板上钉钉子的事儿,没想到最后关头提高了500元。”赵林中说,一部法律草案在短短的三天时间作出这样的调整,这在我国立法史上是不多见的。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此次常委会会议上讲话时表示,“在通过网络发表意见的公众中,83%的人希望在原方案基础上适当上调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老百姓的期待。在这次会议上,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积极与国务院沟通协调,经过充分审议、反复研究,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
因为充分反映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关于修改个税法的决定顺利通过: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
“这是个税法修改的一小步,却是民主立法的一大步。”赵林中说,吸收了民意的立法更有利于提高公民自觉守法的意识。一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需要兼顾各方面的需求,需要在各方面需求之间找准平衡点。这次个税法修订,既是一个国计问题,也是一个民生问题,立法机关在利国和利民之间找到了最佳的平衡点。本报记者陈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