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妇女位某侵吞朋友1万元钱,还想彻底赖账,就报假案称被劫色又劫财。昨日下午,洛阳市公安局洛龙派出所以诬告陷害罪,对这名妇女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7月3日凌晨1时许,位某到洛阳市公安局洛龙派出所报警称,7月2日上午11时许,她在洛阳新区一家具广场西侧绿化带内被一男子强暴,同时身上现金被抢走1万元。
据和位某一起来报警的黄某称,当日上午,他带着3万元现金到家具广场办事,把一只装有3万元现金的小背包交给位某并让其在外等候。当两人准备离开时,位某突然哭诉说,自己在等候黄某时到旁边绿化带内小解时,被一名男子强奸,男子还将包内1万元现金抢走。
随后,睡梦中的姚某被民警抓获。面对民警,姚某一脸的迷茫,极力向民警辩解自己的清白。这让案件变得扑朔迷离。
昨日上午9时许,民警根据受害人描述的案发现场,对周围10余个监控探头的监控资料进行了调取和观看,了解了位某当天的整个活动轨迹。出人意料的是,在整个过程中,位某根本就没有单独离开过原地半步。
经审讯,位某承认了自己侵占黄某1万元的犯罪事实。原来,她为了彻底赖账,就苦心编造了被姚某强奸并将1万元抢走的假案。(记者 孟亮 见习记者 严坡 通讯员韩世民郏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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