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56岁的流浪男子李某将一中年女子掐死,并将其剖腹。7月1日,警方抓获李某。警方调查发现,1993年,李某曾将三岁残疾男童残忍扼杀并剖腹,被判有期徒刑14年。2003年7月,李某被假释出狱,四处流浪、打短工。
6月24日11时20分许,(山东)滕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鲍沟镇四村西侧的玉米地东西路上发现一具女尸。办案民警赶赴现场勘查发现,死者年龄在40到50岁之间,脖子处有扼痕,胸腹部被划开并有不规则伤口,肠子外溢,现场没有任何能够证明死者身份的物证。
案发后,社会上对这起案件议论纷纷。滕州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经过广泛摸底排查和群众走访,认定此案件作案手段与1993年7月3日李某故意杀人案作案手段基本一致,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据了解,现年56岁的李某是滕州市鲍沟镇后汉宫村人,没有亲人,平时流浪生活在市场及闹市区,以帮别人看店、看工地为生。有时候遇到农村有喜酒场,他会过去捡拾残羹剩饭。1993年,李某将一名三岁的残疾男童掐死后,又将死者腹部剖开,因此被判有期徒刑14年,2003年7月被假释出狱。
专案组民警对李某展开抓捕,因李某居无定所,办案民警向枣庄五区一市各派出所及微山、邹城等地公安机关发布协查通报。7月1日上午,滕州市刑警大队四中队会同鲍沟、姜屯派出所在姜屯镇李店一机井房内将潜逃七日的李某抓获。
民警审查得知,6月23日18时许,李某喝酒后在鲍沟四村西侧的玉米地附近碰到了路经此处的女受害人,将其拽至路北玉米地内掐死后,用在路边捡到的玻璃将其腹部剖开后潜逃。(见习记者 徐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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