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云南男子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案一审判死刑,二审又因“自首”改判死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日前,云南省高院表示,已经对此案进行重新审查,不日会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云南昭通的李昌奎残忍奸杀了19岁的同村少女王家飞后,又将她3岁的弟弟摔死,对于这个案件,昭通中院一审认为:李虽有自首情节,但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所以判死刑;云南高院二审认为:虽然李罪恶极大,但有自首、积极赔偿情节,所以改判死缓。两份前后不一致的判决,顿时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很多网友认为“他的行为比药家鑫更残忍,药家鑫自首都判死了,他为什么还活着?!”这个事件也让网友们激烈地探讨自首是否都可以免死、舆论参与对审判的影响,甚至上升到死刑存废、司法公信、司法腐败的层面上。
在各方关注下,云南省高院前天发布声明说,该院已经派专人对此案进行重新审查,不日会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李昌奎死缓的终审改判让受害者家属非常震惊。受害人王家飞的家属说,“法院避重就轻,对李昌奎的杀人手段、情节、后果、对社会的危害只字不提,竟只提他投案自首的情节。”王家飞的家人强调,李昌奎并不是犯罪后就到公安机关投案,而是逃到西昌等地,第4天再想逃跑时被公安机关四处追捕,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去投案的。“这种自首也是被动的自首,远远不足以从轻处罚。”
此外,关于“积极赔偿”,家属说,案发后,李昌奎的家属对王家不闻不问,最后拿出了21838元,剩下的就拖着不给。“这怎么能叫积极赔偿呢?”随后,家属连同本村200多名村民联名向省高院提起申诉,提请再审程序,重新判处李昌奎死刑立即执行。
有网友表示,司法专业化,本身需要用严密的法理让公众信服,但本案显然没有做到。此案法院判决抽象简单,不足以服众。网友“维扬卧龙”说,“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家伙,怎么能因自首就死缓?云南高院还要对他人性化关怀,显示仁慈,那对普通老百姓的仁慈又体现在哪儿呢?”还有网友评论说,从药家鑫案到李昌奎案,这一系列案子反映了我国法律对自首的规定相对简单模糊,希望通过这些案件能够得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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