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开展半年来,目前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今年5月31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的执结率和实际执行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提高12.7个百分点和7.1个百分点。
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孙军工介绍,2010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国法院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方案》将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重点是营造舆论声势,即收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以及执行法院采取有力措施破解规避执行行为的典型案例并进行系列报道,形成舆论声势,引起社会关注;第二阶段重点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即研究制定《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第三阶段为开展实施行动;第四阶段为建立长效机制,即在全面总结各级法院在专项活动中创造的大量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反规避执行中的改革和创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
今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第一次视频会议,对专项活动进行了再次动员、再次部署,并组织了8个法院在会上介绍经验,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要求。
从活动开展半年来的情况看,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准备充分、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联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今年5月31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的执结率为63.66%,实际执行率达到80.52%,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提高12.7个百分点和7.1个百分点。
据悉,为期一年的反规避执行活动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已进入了攻坚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对专项活动开展的督促检查,力求在进一步改善执行环境、切实增强执行权威、有效缓解执行难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为推动“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还公布了九起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例。 (记者 张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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