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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与“行业惯例”难接轨 高温津贴亟待立法

2011年07月07日 09:07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本市昨天迎来超过37摄氏度的高温天气,炎热环境下职工劳动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本月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从今年6月1日至9月30日,执行新的高温季节津贴标准:每月200元。那么新标准实行后,职工知晓率有多少?企业的执行情况又如何?

  职工:政策知晓率不高

  昨天14时,来自四川的钟点工侯阿姨正在浦东碧云社区内一处别墅外的草坪上忙碌。尽管和一家正规的家政公司签了合同,但当记者问起高温津贴时,满脸汗水的侯阿姨一脸茫然。她还告诉记者,按行业惯例,高温津贴更像是“人情费”,是要摊在雇主头上,有些家政公司会暗示雇主在高温季节酌情给些“小费”,若雇主不愿意也就不了了之。记者了解到,本市快递、家政等行业职工领取高温津贴的现状不容乐观。

  对于高温津贴,宝山区某电子商务公司市场部的魏先生十分困惑:“一半时间在外跑客户,一半时间坐在办公室吹空调,像我这种情况,能拿高温津贴吗?还是只能拿一半?”和魏先生岗位类似的“半露天”白领大都有相同的困惑。

  企业:成本提高有压力

  调整后的高温津贴发生两个显著变化,首先是衡量标准由过去的“每天不低于10元”改为“每月200元”,其次是把津贴总量固定了下来,以前每年津贴发多少要看高温天数有多少,现在每个月固定200元。

  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而言,新标准实施后,高温津贴比以前只多不少。以去年为例,上海高温天气为30天,按每天最低10元计算,职工高温津贴最低只有300元,根据新标准,今年高温津贴统一拿4个月,就是800元,而且每月200元只是一个标准,企业还可根据自身情况酌情提高。

  这笔陡增的用人成本,让一些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企业感到了压力。上海蓝云保洁有限公司的人事专员告诉记者,近期将和客户商讨签订新的合同,酌情增加服务收费。绍兴饭店旗舰店营运部经理徐正萍表示,每月200元的新标准高出了饭店原有水平,原本厨房间员工是每月150元,前厅是每月100元,“前几天就在开会商量增加高温津贴,具体多少还没定。”

  监管:盼立法确保执行

  市人保局表示,如企业不执行高温津贴,职工可要求人保监察部门、工会组织监督,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不过,记者从各区县劳动监察部门了解到,由于高温津贴并未立法,只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性文件,监察部门往往没有依据处罚不发放高温津贴的企业。因为津贴数额较小,申请仲裁的劳动者很少。此外,要判定企业是否要支付高温费很复杂,举证难度很大,企业较容易规避。

  让高温津贴政策执行更有力,立法的呼声由来已久,但市总工会保障部部长宋震表示,由于全国各地气候不同,很难界定一个适合全国统一执行的高温标准,哪些是高温岗位也缺乏统一的认定。不过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个性化的集体协商解决,由工会发挥集体谈判优势,把职工的高温津贴等福利纳入集体合同中。(记者 陈玺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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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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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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