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33岁的男子,为庆祝自己生日,一天喝了三场酒,结果不小心把手机搞丢了。
丢了就报案,不错,他就是这么做的,醉醺醺地开车往派出所赶,谁知,在派出所门口撞了一辆昌河车,被闻讯而出的民警抓个正着。
昨日,该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诉至新密市人民法院。
庆祝生日
一天连喝三场酒
现年33岁的刘晓伟是新密市来集镇岳岗村农民。
今年5月5日,是他的生日,为了庆祝自己的生日,当天上午,刘晓伟独自一人来到来集镇,在该镇上一家烩面馆大吃大喝一番,一瓶红星二锅头下肚后,回家倒头就睡。
当天晚上,刘晓伟又约了几个朋友,一起先后在新密市新城北环路一饭店、新密市五四广场夜市继续开怀畅饮。
其间,刘晓伟接连又喝了两罐千岛湖啤酒,当晚11时,刘晓伟返回家中发现,自己价值不菲的手机不见了。
咋办?刘晓伟打算去报案。两个小时后,次日凌晨1时许,刘晓伟驾车往新密市新华路派出所赶去。
乐极生悲
醉驾报案途中出事故
刘晓伟一路狂飙,快赶到派出所门口时,酒劲发作,一头撞在了停在路边的一辆昌河车上。
派出所民警听到声音后出来,发现了醉驾的刘晓伟,立即将其控制。
民警将其带到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抽血,经检验鉴定,刘晓伟血液中血醇含量为235.20mg/100ml。按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车,刘晓伟的检测结果超过这个标准2倍多,已构成醉酒后以危险方式驾驶机动车。
新密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刘晓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构成危险驾驶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
据此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对刘晓伟提起公诉。
目前,法院已受理了此案。据悉,这是新密市检察院受理的首起酒驾入罪案。(河南商报记者王红伟 通讯员张胜利 张杨磊于吉燕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