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前副市长田万昌因两年前女儿被强奸一案得不到解决,多次带妻女进京上访。田万昌的女儿称2009年1月8日在贵阳被人强奸。在收集到足够充分的证据后,田小龙向当地警局报案,但立案后至今调查无果(今日本报A20版)。
按理说,一个体制内的前副市长,一个从事公检法工作多年的官员,一个和普通百姓相比,拥有相对较多社会资源的人,确实不可能会想到有今天的不幸。这种事,对于他来说,只会是处理者,但当某一天这样的事情落到自己头上了的时候,他才会真切地感受到法律这个武器,在当地居然并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
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当法律没有了刚性,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当法纪不彰、违法难究的时候,受害者才会被迫上访,抱着最后一丝权利救济的希望。不过,悖论的是,当法律都不能保护自己的时候,上访能有什么样的效果呢?
从一个副市长,到一个上访者,这之间,并没有多远的距离。此案并不难查,受害人田小龙收集到了相关的证据,至于这些证据能不能证明田小龙是被强奸,公安机关应该在立案后迅速侦查,给个令人信服的结论即可。问题是,在田家运用熟知的法律程序,甚至动用了一定的“关系和资源”,策略性地让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却没有了下文。
而且,贵州公安机关不愿侦查了,原因也很简单:被告是当地巨富,且是政协委员,更可怕的是,他“能量很大”,“最好的选择是跟其私了”,否则田可能会很危险。一个从事政法工作的官员,在心里对法律都没有了底气,那么,这样的法律还能有什么样的权威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维系社会公平的基本准则。法律没有了尊严,成为财富和权力的丫头,公理何在?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说,稳定是硬任务。什么是“稳定”?稳定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公平。如果法律不彰,不能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公民不得不寻求其它途径维权,这样岂不违背总书记“稳定是硬任务”的提法?
法纪不彰,任何人都将会是受害者,哪怕你是在任的、或者前任的高官,因为,总有比你权势更大的人,总有你力所不逮的时候。稳定的根本还是得靠法律,这是我们从这一个例中,得出的一个简单的道理。在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的今天,为什么偏偏有些地方的法律,依然在“选择性”地发挥作用?
(江苏 肖余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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