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政府考核体系 因企制宜全面推进
兰州工资集体协商促职工薪资普涨
工资专项合同签订率达到61.73%,覆盖职工近50万人
2011年度兰州市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及思想动态问卷调查结果日前出炉,结果显示:截至6月底,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增幅达到了24.11%。这项由兰州市总工会和市劳动关系各方联合开展的抽样调查,涉及有代表性的141家企业的1652名职工。工资单上的涨幅,清晰地勾画出兰州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一年来的“成绩单”。目前,工资集体专项合同已覆盖建会企业(行业)2047家,签订率61.73%,覆盖职工50万人。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胡康生介绍说:市总工会通过在协商前把好职工方协商代表的民主选举关、培训关,在协商中,把好工资集体协议文本的规范关、审核关,在协商文本签订后,把好监督关、生效关,使工资集体协商实实在在促进职工收入普遍增长。
从2010年7月起,企业职工相对集中的行业工会组织率先发力,目前工资集体合同均达到六成以上。石化冶煤工会通过“三步走”的方式,邀请企业工会、党政领导,相继召开了三轮交流推进会,推动全系统工资协商工作的开展;城建财贸工会总结中石油兰州昆仑燃气化公司的经验,推动1+1+X模式,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与体现不同岗位、不同用工形式和女职工利益的劳动收入权益的单项工资合同整合起来,确保职工收入增加。
县区工会和新建企业工会采取因地、因企制宜,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兰州高新区工会在电子产品和汽车配件销售比较集中的科技街、汽配市场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在雁滩工业城等工业园区,开展楼宇工资集体协商。七里河区工会通过拓展建制面、建制形式,使工资集体协商覆盖企业508家,签订率达到76.5%。
由工会倡导的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行动,得到了兰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近日兰州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发出《关于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相继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确保职工工资收入水平随着企业效益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的党委政府工作目标。其中明确要求,“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各级政府对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对没有建立工资共决、工资正常增长、工资支付保障等机制的企业及其经营者,均不能授予各种先进荣誉称号”。(记者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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