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时男方给女方家彩礼非常普遍,但结了婚,新郎意外身亡后,男方家属欲向女方家要回彩礼的情况却不多见,日前绥化市青冈县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纠纷。
绥化市青冈县立新社区男青年吴某与赵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个多月,吴某因意外不幸身亡。事后,吴某的妻子赵某便返回娘家居住。吴家当初为儿子成家和举办婚宴借了不少钱,生活陷入困境。现在儿子不幸身亡,儿媳妇也回到娘家居住,吴某父母开始觉得当初给赵某家的彩礼钱打了水漂,于是多次要求赵某及其父母返还部分财礼,但每次双方都不欢而散。
吴某的父母多方咨询,想打官司要回财礼,经多方打听都被告知因诉讼主体不存在以及法律无明文规定,胜诉十分困难。日前,双方先后到城管委司法所咨询。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劝解疏导,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协议约定赵某出嫁时其父母给予的陪嫁物品全部归吴某父母,再由赵某给付吴某父母现金1.5万元并当场履行,现金交付后双方一同办理了赵某的户口迁移手续。(李宴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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