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安徽明光市原市委书记受贿400余万终审获无期

2011年07月08日 15:1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7月6日对滁州市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明光市原市委书记张松坚作出终审裁定,维持淮南市中级法院2010年12月对张松坚以受贿罪作出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

  淮南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松坚从1997年至2008年先后担任滁州市南谯区区长、明光市委书记、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改制、干部任用、分配安置、土地转让及经济开发等领域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100多人贿赂共计428.3万元和7.08万元购物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在张松坚的400余次受贿中,单次受贿10万元以上仅有十余次,而单次受贿万元以下竟达数百次,最少的一次受贿数额是800元。张松坚受贿地点繁多,不仅家中和办公室成为权钱交易的常发地点,而且他还在因病住院和视察工作时受贿,甚至有一次在参加人代会期间受贿。

  2010年12月,张松坚上诉提出,其没有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请求二审法院依法宣告其无罪。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上诉人张松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在审判期间始终拒不供认主要犯罪事实,没有悔罪表现,故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记者徐海涛)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李季】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