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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新建小区霸王搬运案频发 物业公司暗中帮衬

2011年07月11日 08:0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自2009年以来,该院办理小区内“霸王搬运”强迫交易案件9件15人,其中依法批准逮捕10人,涉及“霸王搬运”强迫交易犯罪行为200余起。

  近年来,在温州一些新建的商住小区,居民装修房子,建筑材料必须由他人搬运,于是一些“霸王搬运”借机敲诈起业主来。在利益的诱惑下,他们不惜触犯法律。

  新建商住小区“霸王搬运”案件为何频发?打击“霸王搬运”为何困难重重?检察机关指出,取证困难,是目前打击“霸王搬运”面临的一个主要难题。

  暴力垄断哄抬价格

  徐建勇、林建中、王荣江都是温州龙湾人,3人于2007年合伙成立了温州归正建材有限公司。

  2007年8月,温州明珠城建设开始动工,徐建勇指使王荣江带领几个小青年去工地,强行将挖土机停掉,并向施工的工人威胁:“这地盘是我们的,要想在这里动工,让你们负责人先来跟我们老总商量……”一连3天,该工地正常施工被迫停止。

  事实上,开工不久,该工地已有5名工人被一些不明身份的人打伤,外面材料公司的装货车也经常莫名被砸。中天公司项目部经理徐亮怀疑这其中肯定有人在使绊子。

  徐亮被迫找到徐建勇谈判。徐建勇开门见山地说:“只要把回填土工程给我承包,我可以保证你们工地平安无事。”归正公司的价格比市场价高,但是工期再耽误下去,损失会达几十万,无奈之下徐亮默许了这项承包业务。

  此后,徐建勇等人的气焰更加嚣张。不到半年,归正公司垄断了整个明珠城工地材料供应,随后便开始哄抬价格。水泥标准砖由0.24元抬高到0.29元,回填土价格由每立方米31元抬高到每立方米41.5元。凡是其他厂商要给工地运送材料,都必须通过徐建勇等人,收取一定“保护费”后,才可入场。

  此间,归正公司也越来越“壮大”。公司成员中,有负责搬运的,有负责材料接收的,有负责谈价的,有负责签订协议的,有负责收钱管账的,有负责摆平事的,分工明确。

  自2007年8月份中天公司接手明珠城工地工程之时到案发,中天公司被迫与归正公司达成的交易额达400万元左右。

  此案的办案检察官叶显伟分析,这些“霸王搬运”团伙大都以同乡为纽带、以非法竞争为手段,团伙组织性强,成员分工明确。这些团伙主要以言语威胁、强行拦阻、殴打他人等暴力方式排挤其他搬运队,强迫业主购买其建材或接受搬运服务,然后实行生意垄断、价格垄断。

  签订合同掩盖不法

  2010年4月,李先生省吃俭用,贷款在温州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在准备装修新家询问搬运事宜时,小区物业却告知,搬运只能找设在小区内的兴旺搬运部。

  李先生不信这个邪,请了外面的搬运公司,可一进小区就困难重重。在小区搬运部的恶意阻挠下,搬运工人不能使用电梯、不准在规定区域内倾倒建筑垃圾等。一天后,对方直接回绝李先生,这趟生意做不了。

  搬运公司负责人许加清找上门来:“这个小区的装修搬运我们承包了,你家住10楼,搬运费用1.1万元,另外费用加收。你要是再去外面找,会有大麻烦的。”

  无奈之下,他与小区搬运公司签订了不合理的搬运合同,到装修完工,李先生支付装潢建材、垃圾搬运费、家具搬运费共11500元,另外还要支付500元的转运费。 

  此外,搬运方不负责搬运家具、电器、10平方米以上大理石、2平方米以上玻璃,如需搬运,另计工费;业主如有二次拆墙施工和更换材料,旧木地板换用抛光砖的,另计工费;走楼梯,另计工费;装潢材料没用完,从楼上往下搬的,另计工费。

  李先生说:“一个简单的装修,可是搬运费却花了2万,简直是在搬金条。很多业主都和我一样,白纸黑字签了,有苦也说不出。”

  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盘踞在该小区的许加清团伙强迫小区200余户业主接受他们的“霸王搬运”服务,强迫交易数额达240万余元,违法所得100余万元。

  此案的办案检察官林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虽然‘霸王搬运’较为嚣张,但为了避免被查处,他们往往采取一些伎俩,先是跟住宅装修的业主订下一份貌似合理的‘搬运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犯罪行为。而当协议签订后往往额外增加不少收费,弄得业主无可奈何。”

  物业公司暗中帮衬

  2010年12月25日,龙湾区万乐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方其祥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龙湾检察院批准逮捕。这是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个因配合“霸王搬运”而被批捕的物业负责人。

  方其祥曾担任该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处主任。2010年9月,该小区有两家搬运公司,为了抢活,互相之间起了不少冲突。10月,小区进入装修旺季,为了排挤掉竞争对手,顺兴搬运公司的陈平欢来到物业办公室,交给方其祥一张8万元的押金单,作为小区从事搬运业务的保证金。

  陈平欢告诉他:“这笔押金是我们的信用担保,我已经和物业总公司讲好,小区的搬运业务以后都归我们一家。”事实上,两人心知肚明,这笔钱最后会以“电梯损耗”等名义大打折扣,物业管理人员和保安从中都能拿到数额不等的好处费。

  第二天,方其祥就招集小区所有保安,说是上级老板有指示,现在小区的搬运业务全部归顺兴搬运公司,别的搬运公司不能进小区。在他的指令下,小区的保安们“尽忠职守”,只让穿顺兴搬运工作服、佩戴顺兴搬运工作证的工人进小区,其他搬运公司一律不得进入小区。

  顺兴搬运公司成了小区的霸头,小区200余户业主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接受他们的搬运服务。对于业主的抱怨和投诉,方其祥自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后,小区物业管理处还垄断小区的装潢业务,仅允许物业指定的两家装潢公司在小区承揽装潢业务,其他装潢公司均不能入场。

  此案办案检察官吴丹茹指出,方其祥明知搬运公司在其管理的小区内进行“霸王搬运”,仍指示保安予以配合,其行为属共同犯罪,涉嫌强迫交易罪。

  吴丹茹说:“地痞恶霸为了抢夺搬运权,会向物业管理人员交‘保证金’。物业公司收了钱,就会纵容搬运工‘维护地盘’,甚至帮助其通风报信。正是因为有了这条利益链,‘霸王搬运’才会频频发生。”

  取证不易打击困难

  2010年9月,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许加清经营的万康顺兴搬迁服务部实施“霸王搬运”,涉及该小区200余户业主。但是当公安机关上门调查时,敢于作证的业主只有14人,而且部分业主只承认万康顺兴搬迁服务部是垄断经营,均不敢证实有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迫使其接受服务的事实。

  “这类案子打击难度较大。一方面,‘霸王搬运’虽然涉嫌暴力威胁,但多为语言威胁等‘软暴力’,且发生威胁时没有业主报警,公安部门很难取证。而且公安民警在上门调查取证时,业主们怕被报复,绝大多数选择了忍气吞声,并自我安慰为‘破财消灾’,不愿意配合作证,这样就造成公安部门在事实材料取证方面存在困难,达不到处理效果。”龙湾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士民说。(文中涉及人物均系化名)  

  案意

  据了解,“霸王搬运”在温州由来已久。当地政府部门曾组织开展过专项整治,但时隔不久“霸王搬运”又死灰复燃。“霸王搬运”背后暗藏着利益链条,如果仅靠公安部门打击,其他部门与住宅区物业公司不支持、不参与,“霸王搬运”也许将难以绝迹。(陈东升 郁燕莉 龙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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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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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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