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凌晨4时43分许,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取保候审中的巴基斯坦人吉瓦德·卡米尔(Jawaid Kamil 男,34岁),再次醉酒驾驶一辆粤B112EA车牌宝马小车,沿春风高架西行至惠州大厦路段时,车头左侧与前方正在作业的清洁车车尾右侧发生碰撞,致使宝马小车燃烧起火,驾驶人吉瓦德·卡米尔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深圳市交警部门立即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经对车主的调查发现,粤B112EA宝马小车实际支配人为巴基斯坦人吉瓦德·卡米尔。由于肇事车辆驾驶人全身焚毁严重,交警部门于事故当日便委托法医部门提取事故车辆驾驶人DNA检材,并与5月14日因危险驾驶留在监管医院的巴基斯坦人吉瓦德·卡米尔的血液样本进行DNA比对,经鉴定两个检材的DNA为同一人。据此,警方初步确认事故中的粤B112EA宝马小车驾驶人就是巴基斯坦人吉瓦德·卡米尔。而从吉瓦德·卡米尔的血液酒精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141mg/100ml来看,7月8日凌晨粤B112EA宝马小车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吉瓦德·卡米尔属醉酒驾驶。
据悉,今年5月14日凌晨,巴基斯坦人吉瓦德·卡米尔驾驶机动车在深南路与人民南路交叉路口被交警查获,经抽血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超过醉酒驾驶标准,遂被刑事拘留移送深圳市检察机关。7月8日凌晨事故发生时,巴基斯坦人吉瓦德·卡米尔处于被取保候审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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