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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弃救病父与兄妹对薄公堂 系房产纠纷惹祸

2011年07月11日 16:10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时间:2011年7月6日上午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第18法庭

  案情:因老二在父亲临终前“放弃治疗”,姚家另外5个子女将老二及医院告上法庭,称老二“放弃有创抢救”致其父死亡,令他们深感痛苦,诉请法院判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13万余元。

  有创治疗的价值之辩

  原告诉称,父亲姚老先生于2009年9月过世。今年清明节,家人商量给父亲重建墓地。为了查清父亲生前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兄妹几人从医院调取了父亲从1999年至去世时的病历。一直以为父亲是自然病故的兄妹几人惊讶地发现,父亲的病历中明确记载着,老二签字“放弃有创抢救”,甚至拒绝了“临终抢救”。对此,五兄妹自称全然不知情。

  兄妹几人进一步调查发现,父亲是因慢性支气管发炎独自去往医院治疗,生活一直能够自理,且病历记录体格检查一切正常。他们认为,其父原本有生存的可能,是老二放弃抢救的行为导致父亲恨赴黄泉。老二要求放弃治疗的行为剥夺了父亲的生命,也危害了他们的知情权。

  姚家老二否认父亲是非正常死亡,说父亲与他同住近20年,住了17次院,也曾多次被抢救过。最后一次抢救是在晚上,他接到爱人的电话赶到医院,当时医院已给88岁高龄的父亲下发了病重通知书。

  “医生问我要不要进行‘有创抢救’,并解释说,有创抢救主要是割开喉管插管;心肺复苏按压,可能会按折肋骨;电击起搏,当时就可以致命。”姚先生说,他问医生能有多少效果,医生摇头,没有明确表示。

  “我当时想父亲年事已高,且病情较重,如果割开气管安装呼吸机无疑是让父亲遭罪,有创抢救可能是无效的,故签写了放弃有创治疗。”老二说。

  “你凭什么判断有创抢救是无效的?”原告愤而反击,“只要有可能有效果,就不应该放弃。”

  对于原告方说不知放弃抢救的说法,老二说:“签字时是晚上,只有我在,大夫建议我告知其他子女,我第二天挨个打电话给他们说了与医院沟通的过程,并且告诉了我签字放弃了有创治疗的事实,他们当时并没有表示异议。现在他们不承认我也没有证据。再说,从他们到医院至父亲死亡,有36个小时,如果他们想了解父亲的病情,可以随时找大夫询问。说我擅自签字,他们都去干吗了?”

  医院是否担责

  姚家五兄妹还告了医院。五兄妹认为,医院没有通知其他亲属,仅凭老二的签字就放弃了有创抢救,违反了救死扶伤的义务。他们认为,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对生命垂危的病人,应该全力抢救,穷尽一切手段,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放弃别人的生命。

  医院表示,医务人员及时交代病情,下了病危通知书,履行了告知义务。患者与老二一起生活,医院没有责任通知所有的直系亲属。有创治疗一般指在临终状态采取的措施,根据现行规定,医院不是必须实施有创抢救,患者当时身患多种疾病,病情危重,多脏器衰竭,已经是高危病人,随时可能死亡。实施有创抢救有可能对患者造成新的损害,医院会告知家属。除有创抢救之外的抢救措施,医院一直在进行。

  院方认为,原告主张的医院放弃有创治疗与患者死亡有关系,没有进行相应的司法鉴定,没有直接证据,医院不同意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都是房子惹的祸

  法庭上,老二与老五多次情绪激动地互相指责,但都被法官及时制止了。可当法官宣布休庭后一离开法庭,两兄妹就对吵了起来。从他们争吵的内容可以判断出,事实上,这起案件和姚家的房产纠纷直接相关。

  姚家老五说,她因为没有房子,一直与父母一起住在父亲承租的公房里,她身份证上的地址至今仍是这所房子的地址。也就是说,她是这所位于西直门外繁华地带、建筑面积70多平方米的房子的共住人。

  老二本来在陕西临潼插队并在当地安家,1990年,老五考虑到兄妹情深及父母的感受,花钱托关系把老二一家办回北京,关系就落在自己的厂里。为此,她丈夫多次与她发生争执说,老人一般都会偏向儿子,更何况是多年在外地受苦的儿子,他担心老二回来后会争房子。老二还专门写信保证:“绝对不与三妹争房子”。由于这个矛盾及别的矛盾,丈夫与她离了婚。

  “没想到,他们一家一回来就变了卦。”姚家老五说着就哽咽了。老五说,老二不久就撺掇父母将他们一家赶出家,自己一家住进了父母家。“现在干脆独霸了房产!父亲下葬后,老二宣布房子已经是他的了,我们兄妹几个当时就傻了。”

  她出示给记者们的房产证上显示,该房产登记的房主确实是老二的名字,时间是2000年,价格是2.6万多元。

  种种迹象让老五及其他兄妹怀疑老二“目的不纯”。老五说,父亲在世时,二哥曾有弃父不管的行为,父亲的现金也经常丢,父亲曾多次让老二一家搬走。老二也不是第一次放弃父亲的治疗,早在2001年,老二就不交押金放弃父亲的治疗。后来,六兄妹凑钱坚持抢救,轮流守候父亲8天8夜,父亲终于被抢救过来,又活了8年。

  “他是谋财害命!”老五愤激地说,“他把父亲榨干了,就撒手不管了。”

  老二则说,原告是“大放厥词!”“一派胡言!”他说:“我从1990年从外地调回北京后,一直与老人居住了20年。一直尽心照顾老人饮食起居。花了好几万请保姆,每次生病住院,都是我主要负责看护。问问他们几个看过父亲几次?哪个在医院陪过一天或一夜?早在1998年公房房改时,父亲就让我买了他承租的房子,而且我也早把这个情况向其他人说明了。”

  “他们是活着不孝,死后瞎胡闹!”老二一样的愤激。

  “父亲死后一年多时间内,他们告了我们8次,就是为了要房子,要钱!”坐在旁听席上的老二的妻子也禁不住愤怒地大喊。

  由于双方都不同意调解,法院没有主持调解,也没有当庭宣判。(记者 马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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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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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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