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至今年6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596件,抢劫、抢夺和盗窃等暴力型犯罪占到全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70%,涉案犯人占未成年犯罪总人数的85%。
统计数据显示,武汉市两级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比例有不断上升趋势。2008年,武汉市法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412起,涉案773人,2009年为448案874人,2010年为487案933人,年增长率约为9%。
武汉中院未成年人审判庭的法官介绍,去年至今,该院判处的1022名未成年犯中,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有721名,占到70.6%;犯罪类型以侵财型犯罪及侵犯人身型犯罪为主,主要为暴力犯罪;犯罪对象以单身女性和在校学生为主。
“从近两年的统计数据看,暴力犯罪占到全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70%。”武汉中院未成年犯审判庭审判长郭伟华说,未成年人因节制意识和控制能力差,往往攀比作案手段,从拳打脚踢发展到棍棒相加,从一般轻微伤害发展到持械伤害致人重伤甚至死亡。
郭伟华说,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复杂。为此应该形成社会、学校和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预防网络,还未成年人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让花季不再流泪。记者胡新桥实习生刘志月 通讯员李济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