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光族”兄弟突发奇想,竟把“情人节”变成“情人劫”。近日,崇安法院审理了这起抢劫案件,被告人方鸣、方威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各三年,并处罚金。
方鸣和方威是堂兄弟,两人都在一家饭店打工,月收入1600元。刚满22岁的两人生性好玩,因在外打工平时没有经济负担,每月工资基本挥霍一空。今年2月14日晚上,方鸣和方威看到电视上在播一个抢劫案。方鸣想到马上要正月十五,两人得回家过年,但手头拮据,没有存款。此时,方鸣脑海中突然闪现今天正好是情人节,街上情侣较多,正好可以模仿电视上去抢劫。想到此,方鸣便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方威。方威提出如果要去抢劫最好骑摩托并带上刀,以防有人反抗或者被人抓住时好防备。
两人说干就干,方鸣立即找来报纸将摩托车牌挡住,载着方威来到市中心。但由于两人都是第一次作案,在街上转了几个小时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下手。第二天,兄弟俩不甘心,再次骑车出去。晚上十一点左右,两人终于锁定目标,在靠近挎包女士身边时,方威快速地抢下了她的包,包内有一百多现金和手机一部。
“我们怕被抓住,所以才带了刀。我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才造成了今天的犯罪,我很后悔自己的行为。”当法官问及方威时,方威表示出了忏悔,而站在庭外的母亲此时已泣不成声。面对自己的家人,方鸣更是懊悔不已。经法院审理查明认为,被告人方鸣和方威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系共同犯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法官认为,被告人方鸣、方威正值青春少年,生活本应充满无限的可能性。但在不劳而获思想的驱动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不仅改变了自己原来的生活,而且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法官提醒,要靠自己辛勤的劳动来创造财富,摒弃不劳而获的思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夏 倩 路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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