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对于每个人都不陌生,小到买日用品,大到买家电、买车……都可以刷卡,而银行卡犯罪也日趋猖狂,手段也层出不穷。为了能够盗刷银行卡,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假冒身份到超市内应聘收银员,时机成熟后通过网络购买的作案工具,疯狂盗刷银行卡。日前,董某某被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获。
[案件]
银行卡莫名异地盗刷
怀疑信用卡被“克隆”
今年5月31日,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接到济南市某银行举报,在5月初至月底,有多个银行卡客户持有的银行卡莫名其妙在外地被盗刷消费。由于类似情形集中爆发,银行怀疑其客户信息集体泄露被用于信用卡克隆。而就在此期间,又有多家银行报警,称其客户也表示自己的信用卡在异地被盗刷。
经侦支队一大队经研判案情,于6月6日对上述多起案件立案侦查、串并为一案,成立“606专案组”。专案组民警在侦查中发现一个共同点,受害群众都曾有在济南市历下区某大型超市刷卡消费的经历。
[线索]
收银员无故辞职
留存身份竟然是假冒的
民警遂与该超市防损部门联系,并对该卖场收银台POS机使用情况进行逐一摸排,根据受害者提供的证人证言、银行卡刷卡记录凭证,最终锁定所有被盗刷的银行卡,均在一名叫“孙某”的收银员值班期间的POS上刷卡消费。民警立即对“孙某”进行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孙某”于2011年5月3日到该卖场工作,当月工资未结算,5月13日无故辞职。而且唯一在招聘时留存的个人信息经详细比对是假冒身份。
侦查方案受阻,专案组领导立即转变侦查思路,依照现有线索,对“孙某”登记的暂住地北园大街某小区周边的银行网点、网吧、饭店、周围群众进行走访,获取了多张“孙某”的近期生活照片及相关信息。经过侦查,最终于6月16日11时许在市中区某小区将化名“孙某”的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抓获。
[踩点]
超市收银员独自操作
偷窥密码不易被发现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董某某于2011年3月通过网络购买了银行卡信息采集器、银行卡复制器、针孔相机、空白银行卡、假身份证等作案工具,预谋伺机作案。
董某某在济南市区多地“踩点”观察,其选择作案地点既需要每天有大量的人刷卡消费,管理方又疏于对收银人员监管。董某某对练歌房、夜总会、饭店等多处商家进行筛选,最终发现大型超市收银台的收银员是独自一人操作,能够接触POS机,且人流量大、环境嘈杂,侧录信息、偷窥密码不易被发现,十分符合其要求。
[疯狂]
伪造银行卡37张
异地消费46万余元
5月3日,董某某冒用孙某的身份到历下区某大型超市应聘收银员,5月6日至12日董某某工作期间,在顾客刷卡消费时,先后用银行卡信息采集器窃取客户银行卡磁条信息150余条,涉及11家驻济及外地发卡银行。
董某某偷窥并记下客户银行卡密码,使用空白信息银行卡和空白信息磁卡,操作购买的银行卡克隆设备抹掉原有磁条信息写入新的卡信息。通过这一手段,伪造出银行卡37张。截至民警抓获董某某当日,董某某已经使用伪造的11张银行卡盗刷客户卡内资金,先后在泰安、石家庄等地购买金条、高档奢侈品及提取现金总价值46万余元。
使用短信提醒服务 并设置日消费金额
经侦支队民警建议,银行卡密码不要使用重复数字或设置过于简单,最好是要定期更换密码。
开通短信提醒服务,第一时间得知自己银行卡的资金变动。设置银行卡消费每日限制次数和对每次交易限制数额,将可能的损失减至最小。在使用POS机或ATM设备时,如设备未设置密码键盘保密措施,必须用手遮挡输入密码,防止密码被偷窥或摄像,只要密码不被犯罪分子掌握,银行卡即使信息被窃取,但卡内的钱还是安全的。(通讯员 宋超 朱玉慧 记者 孙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