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湖南)株洲县交通局局长胡智荣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胡智荣,男,53岁,株洲县人,大专文化,1979年起在株洲县交通局工作,2009年至今担任该局局长。今年6月27日,株洲县人民检察院以胡智荣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经检察机关查明,胡智荣在担任株洲县交通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县公路建设工程项目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袁某、王某等人所送钱物144万元,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罪。同时,胡智荣在县公路工程招标过程中滥用职权,帮助他人违规中标,且在公路验收过程中违规验收,造成国家损失达20余万元,其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通讯员 刘承宗 记者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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