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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断裂、政策棚架、平台空缺、监督乏力……“黑名单”制度的杀伤力和威慑力还远远没有释放出来。针对“黑名单”制度施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我省今年加大推进“黑名单”制度建设的工作力度。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今年年底前,依托政府网站,全省建立起一个统一的“黑名单”发布平台,工程建设领域的“黑名单”达到县级以上全覆盖,首先实现我省省内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并实现省级信用平台和国家信息平台的链接,争取早日在全国范围内“黑名单”“一键查询”。
【今年年底前】
全省“黑名单”查询“一键通”
一个企业在甲地或甲行业行贿被记入“黑名单”,又跑到乙地或乙行业去投标,业主单位或监督部门有时竟毫不知觉,其原因就在于信息不畅,资源不能共享。今年年底前,这种情况将在工程建设领域消失。
记者昨日从河南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治工办”)获悉,今年11月,我省的项目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俗称“黑名单”)将实现和国家平台的链接。年底以前,实现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对省直各部门及省辖市、县(区)及相关部门的信息内容聚合发布。
省治工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黑名单”制度从去年7月1日实施以来,震慑了不少不良企业和个人。但同时也存在单位“潜水”、政策棚架、监督缺乏、平台空缺、信息割裂等问题,“黑名单”的威力远未释放。针对“黑名单”制度施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我省今年加大推进“黑名单”制度建设的工作力度。
该负责人说,在5月31日召开的全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就明确要求,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今年年底前全省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企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实现全省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享,并实现省级信用平台和国家信息平台的链接,争取早日在全国范围内“黑名单”“一键查询”。
【8月上旬】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辟“黑名单”窗口
在“黑名单”制度的施行中,查询一个企业是否被列入“黑名单”颇费功夫,问题的关键是没有一个统一的平台,不知道到哪里查询。为了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省治工办6月7日专门下发了《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省、市、县三级同步进行,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同时,制定本行业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信用信息目录、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办法。
省治工办有关负责人说,按照工作方案,今年县级以上政府要普遍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都要建立信用档案,“黑名单”信息公开基本达到全覆盖。8月上旬,我省将在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俗称“黑名单”窗口)。8月下旬,向下延伸,市、县政府和省、市、县各部门都要依靠各自的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开设“黑名单”发布窗口。今年11月,向上与国家平台链接,全国实现互联互通,互认共享。今年年底前,我省实现记入“黑名单”的不良企业和个人都可以“一键查询”。
【录入“黑名单”】各个行业都将定标准
我省去年发布的《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准入暂行办法》,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按照行贿数额的多少决定禁入时间的长短,划定了行贿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三种级别,分别给予6个月到5年不等的禁入处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政府部门对于数额巨大和较大该如何界定,尚无清晰标准。从全省来看,各个部门“黑名单”认定仍缺乏一个明确的标准。
有热心群众反映,多大的数额是较大?多大的数额是巨大?行贿10万元要禁入多少年?各个部门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有了明确标准才有威慑力,大家才不会把这个制度当儿戏。如果这些无法解决,将会从根本上拖缓廉洁准入制度的实施进程。
对此,省治工办有关负责人说,国务院有些部门发布有行业、系统的项目信息管理办法及信用评价标准,我们需要细化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对于没有上级部门制定和发布的行业和系统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信用评价标准,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的标准和程序》、《行业信用评价方法和标准》,明确项目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权限等,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这些标准的制定,不但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也有益于诚信体系的建立。”省治工办有关负责人说。
【“黑名单”公布时限】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录入“黑名单”的直接依据,是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审理报告、审判结论。
然而,在“黑名单”实施过程中,一个普遍问题是,相关部门在作出处理决定后,没有及时公布行贿个人和企业的不良信息。记者在《黄××行贿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郾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1】漯郾刑初字第2号)上看到,黄某因多次行贿,被判行贿罪。但是,记者查询漯河市有关网站和黑名单库,没有发现关于黄××和该公司的记录。
更有甚者,一些部门以不知道“黑名单”制度为由,未公开行贿个人和企业的信息。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黑名单”制度运行不畅。
对此,省治工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按照“谁查处、谁负责”的原则,我省要重点公开不良行为信息,并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商部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联网应用平台、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管理、监察机关电子监察等链接起来,便于监督。
该负责人说,根据工作方案,对个人和企业的不良行为信息,要在行业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
【省直7单位】今年首批实施“黑名单”
在全省大力推进“黑名单”平台建设的同时,我省今年也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工作。按照部署,今年第一批实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省直单位有: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郑州铁路局、省水利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其他各部门从2012年1月起逐步实施。省辖市、县(市、区)参照省直第一批实施部门的范围,确定本地分批实施的单位,和省级部门同步实施。
【不公布“黑名单”】将严格追究责任
“黑名单”相关政策完善了,怎么样保障它很好地施行?
省纪委监察厅相关负责人说,一方面严格要求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情况严格执行,同时,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共同参与,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及时曝光。
一些地方政府单纯追逐GDP,对一些行贿的个人和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及时公开其不良行为记录,更有甚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针对这种情况,该负责人说,一旦发现上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也将委托有关单位制定和公布评估体系,开展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的评审工作,即时公布评估结果,发现问题,立即督促其整改。另外,全省各级监察机关也将加强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大河报 记者郑松波见习记者刘瑞朝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