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7月14日电 (王刚 韦云瀚)从7月15日起,广西南宁警方在接待群众时将实行首接责任制:首接责任民警如果出现不接待、不热情、不认真、不及时、不引导、不解释、不提供便利条件、不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等八种情况,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将被问责。
南宁市公安局14日表示,这是警方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又一项新举措。
据介绍,南宁警方实行首接责任制后,群众报警、求助、举报、投诉、咨询时,负责接警、接待、接听的首位民警将严格履行接待、服务、答复、解释、办理义务,并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办结;对手续不齐全不能及时办结的,须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充的材料和办理的政策、程序、时限等;对首接民警职责范围以外的其他事项,也应先行受理,做好接待记录后及时移交相关业务部门处理,同时向当事群众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凡违反首接责任规定,出现“八不”情形,造成不良影响的民警,将受到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相应处罚,所在单位领导也将被问责。
据了解,南宁警方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以来,已先后梳理18个执法部门、警种以及民警的执法岗位职责、岗位业务标准和岗位技能标准,建立健全了83项执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这为规范民警执法服务提供了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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