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死刑被告庭审失禁被证装疯刑罚终难逃
司法鉴定认为被告人未患精神病
抢劫杀人后被捕,在庭审中却疯癫哭嚎,甚至小便失禁,被告人席登平的辩护律师因而要求法院对其进行精神鉴定。昨日,广州市中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二次开庭。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认定,没有依据证明席登平患有某种精神疾病。
平时正常 庭审疯癫失禁
谢某能、赖某凤夫妇在荔湾区河沙村经营一家店铺,在附近工厂打工的陕西籍男子席登平是该店的常客。公诉机关指控,去年大年初二早上5时,席登平破窗爬入谢某家的洗手间,在屋内盗得几十元散币和一部手机。但由于洗手间窗户又高又小,未能成功攀爬出去,便“潜伏”在洗手间,试图等待谢某能、赖某凤夫妇起床后索要钥匙,从店铺大门逃出。由于谢某能夫妇拒绝交出钥匙,遂起杀心。其后,席登平又胁迫谢某16岁的大女儿打开抽屉,抢走现金4500元和3部手机。赖某凤当场丧命。谢某能则被送院抢救无效死亡。作案后席登平逃往了成都打工,并在那里被捕。
2010年8月11日,广州市中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可是在侦查阶段表现正常、逻辑清晰的席登平,在庭审中却始终疯疯癫癫,对问话浑然不理,甚至还当庭小便失禁。其辩护律师要求法院对其进行精神鉴定,称席登平是看到自己可能被判死刑“吓傻了”。
二次开庭继续疯癫
在进行了司法鉴定后,广州市中院昨日再次开庭审理本案。四、五名法警将戴着手铐、脚镣和头盔却还不断挣扎着的席登平抬到了被告席上。庭审中,席登平依然表现疯癫,不断地哭嚎,偶尔大叫“救命啊”、“妈妈”。在一旁的法警只好按住其肩膀、脖子,防止他挣脱。
广州市中院委托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作出的司法鉴定认定,席登平作案时没有精神病,并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没有依据证明席登平患有某种精神疾病,也没有依据证明席登平目前无诉讼能力。
一受害人家属在庭后向记者反映,自从席登平被抓后,他的家人就躲起来了,一直没有露面,赔偿的事情也无从谈起。家属认为,席登平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装疯的。
本案将择日宣判。 (练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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