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要求,中央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的2010年决算数和2011年预算数。截至13日,却只有少数部门公开“三公经费”。((7月14日《京华时报》))
从追踪采访中不难看出,目前已公布“三公经费”的部门仅占10%,多数部门动作迟缓;面对询问,一些“强势部门”仍无公布的具体时间表。
是这些部门的情况过于复杂吗?显然不是。审计署公布的“三公经费”账单,从出国费接待费精确到“人次”、公车经费精确到具体“车辆”,一笔一笔,清清楚楚——审计署能够做到,其他部门缘何就不能做到呢?而且,在三公经费公开的问题上,中央部门的一举一动,不仅关乎其在公众心中的形象,更关乎深一层的三公经费公开进程。
所以,从目前情况看,在三公经费公开问题上,亟需加强必要的问责力度。一些部门之所以积极性不高、公开的是一笔“糊涂账”、“模糊账”,更多原因在于,原本应明晰的问责没有细化,原本应进行的问责没有落地。前几个月,面对“地方要限期给出限购令、限价令”的要求,因为没有具体的问责,一些地方总是动作迟缓——直到国务院三令五申,这种情况才得到缓解。仅靠自愿是不行的,唯有高标准、严要求,唯有问责“动刀”,中央部门才会挤出三公经费的“牙膏”。
谈及各级各部门的预算时,很多时候,我们都有“看不懂”的疑惑——在此前我们总偏向于认为,预算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等,更多是个“技术活”。但在一些部门公开了公众能够看懂的数据后,我们才恍然大悟:其实这些数据,公众是能够看懂,而且是应该看懂的。现在我们知道,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是相关方面公开的数据故意不想让公众看懂——公众看不懂,自然就不会去详细推敲了。
以此观之,预算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与其说是一个“技术活”,不如说是一个“态度活”——如果没有基本的愿意让公众看、让公众看懂的态度,即便公布了三公经费的账单,至多也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应付差事而已。既然“牙膏”不挤不肯出来,那就施加一些必要的“外力”吧。 □李记(河南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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