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执意到外地会见网友,阻拦不成,就拿着女友手机以绑架为由敲诈准岳父,以达到报复女友的目的。7月14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
2010年12月6日晚,何某接到显示女儿玲玲手机号的电话,接听后对方却是一个男子的声音:“你是玲玲的父亲吗?你女儿现在在我手上,要想赎回女儿,给我13000元钱,如果报警就杀了你女儿。”何某一听大惊失色,一边报警,一边和对方约好见面地点。
第二天一大早,男子到银行取钱时,被民警抓个正着。男孩一看事情败露,立即冲何某大喊:“叔叔我错了,我是你女儿的男朋友,我没有绑架玲玲。”
原来,男孩儿叫小杨,18岁,和何某的女儿玲玲是朋友关系。他因不满玲玲会见男网友,为了报复一下女友才想起这一招。
二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杨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东方今报 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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