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商丘市宁陵县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法院门口就来了一群人堵门,其中一名女青年大声呼喊,非要见原告李男(化名),并要求原告给予其相应的名分,支付非婚生儿子小虎(化名)的抚养费和经济补偿费。
当日上午11时许,宁陵县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法院门口突然来了一群人。其中一名女青年情绪十分激动,称自己是原告李男的情人,已经找李男一个多月,一直找不到。听说李男来到法院出庭,才找到法院来。
原来,原告李男与妻子早在2005年就按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办理结婚证,婚后还生育一个男孩,现在已四岁。
2009年3月,李男与女青年于某开始关系暧昧,之后两人同时外出打工,并以情人的关系同居生活。一年后,女青年于某怀孕,生育一男孩。自从孩子出生后,李男感觉事情闹大,不好收拾,就玩起了“失踪”。孩子的“爸爸”突然联系不上,这让于某非常伤心和生气。由于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艰难,且无经济来源,于某便开始四处寻找李男,希望李男给他们母子一个说法。
而李男的妻子得知丈夫在外私养情人并生有一子的事情后,天天跟李男闹得不可收拾。把李男弄得身心疲惫,苦不堪言。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李男只好和妻子上了法庭,要求离婚。7月14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于某听说李男要到法院打离婚官司,就招了一伙人在法院大门口等待李男。李男看到门口的“阵势”,吓得混在人群中不敢露面,想绕过“小三”逃出法院。不料,被情人在大门口拦截住。双方交谈中因分歧较大发生争执,李男想趁机乘车逃走,被情人及其亲朋好友挡在车前,没有跑掉。此时,原告李男方和于某方的亲朋好友都参与争执、辱骂,矛盾很快激化,双方眼看就要发生群殴。
紧急关头,法院利用监控及录音录像设施稳控混乱的局面,并耐心做于某的思想工作。法官告诉她解决问题的办法,要相信法律并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最后,法官们终于做通了于某的工作,一起重大恶性事件避免了。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办理了结婚证,系合法夫妻关系。虽然原告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子,但是现在被告表示只要原告李男和“小三”划清界限,看在婚生儿子的分上,被告可以既往不咎。为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的婚姻关系,法院当庭宣判,驳回了原告李男的诉讼请求。(大河报记者陈海峰通讯员刘梦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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