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7月18日电(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纪承伟)浙江温州乐清一男子为了筹钱供自己吸毒,冒用十余人的身份资料在银行办理数十张信用卡,恶意透支33万余元。日前,乐清法院判处这名男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乐清人钱某,曾因吸毒,1997年至2006年间四次被劳动教养。由于吸毒需要大量资金,且其又没有固定工作,钱某便想方设法筹钱吸毒。
2008年5月,钱某用自己本人的身份证,在温州银行、中国银行办理了两张信用卡,共恶意透支47208.82元。透支之后的钱某经常收到银行的还款通知,钱某考虑到用自己的身份资料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最终还要自己还,风险太大。于是,他便想到用他人的身份资料办理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
2008年10月9日至2009年3月26日期间,钱某冒用吴某等十五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在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处办理了数十张信用卡,并使用这些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共计人民币339599.78元。钱某单冒用吴某一人的名字在银行就办理了7张信用卡,透支63604元。
这些恶意透支款均被钱某用于吸食毒品或挥霍掉。2010年6月10日,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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