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7月18日电(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鹿轩)来自浙江建德的一对农民夫妇近年在温州鹿城仰义乡种植草莓,为防小偷私拉电网,结果电死一头水牛。检察机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夫妇俩提起公诉。鹿城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判决:包某夫妇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及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包某48岁,她的丈夫王某比她小一岁,妻子包某被指控为本案主犯。今年2月,两人在温州鹿城仰义乡某小学对面的地里承包农田种植草莓,由于草莓经常被盗,包某决定在草莓园外围架设电网,王某劝阻不成遂帮助包某架设了铁丝网,两人在夜间将电压为220V的交流电接入铁丝网。
2月21日上午9点左右,因包某和王某未将插头拔除,通电的铁丝网将事主周某的一头牛电死。经评估,此牛价值1.1万元。在法院审理期间,包某赔偿周某经济损失1.6万元并得到谅解。
法庭上,对私拉电网电死牛的事实,夫妻俩供认不讳。包某哽咽地说,她拉电线并没有想要伤害谁,只是想吓唬吓唬小偷,“上次小偷一下子就毁了我9个大棚,损失了好几万块钱。以前我也想过其他办法,装报警器、养狗都没用,实在没办法才拉电线。我以为小偷偷东西的时候被电,我不用负责的。”
“你有没有采取措施降低电压或防止电伤人?”检察官问。“就是晚上睡觉的时候插起来,早上拔掉。其他的没有。”包某答。
包某在庭上揽了全部责任:“都是我做的,跟我老公没有关系,他只是提醒我拔插头。”
辩论阶段中,被告人到底是故意还是过失,成了辩论的焦点。
辩方律师认为,被告人的责任应该属于过失,因为她对法律一窍不通:“拉电网的目的是希望小偷会因为有电网的存在,而自动放弃偷窃行为,并不是想电死人。”
检察官则指出,现场就在仰义一所小学对面,并非人迹罕至。架电网,就是为了电贼人,并对此持放任态度,应是主观故意。问询过程中,包某一度流泪啜泣。“电压多少我不知道,反正就是家里用的电。”包某说,“就是搞了一点点电线,电不死人,我试过的。”
可是这所谓“电不死人”的铁丝网,却让一头水牛一碰就倒地而死。
法院最终判决包某有期徒刑三年,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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