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面相判断好人坏人,两名外来女子草率上了一陌生男子的车,结果一人遭到强奸。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犯强奸罪判处23岁的晋江人翁某有期徒刑4年9个月。
年初,25岁的四川女子周某离异后,只身来到晋江投靠26岁的朋友官某。3月9日晚9时许,官某的朋友在晋江市区某酒店唱歌喝酒,周某跟着官某欣然赴约。次日凌晨2时许,周、官二人先行离开,在酒店路口处候车。
此时,到酒吧喝了不少酒的翁某刚好开车经过,主动邀请两人搭顺风车。
“看他也不像是坏人,走吧,没事!”官某做出判断后,拉着周某就上了车。官、周二人原本打算回市区的住处,没想到,翁某径直将车开往晋江五里工业区方向。
周、官二人多次要求改道送她们回去,或者停下来,让她们下车。翁某不予理会,径直将车开到工业区一偏僻处。停车后,翁某钻到车后座,扑倒官某,企图强暴官某。官某强力反抗,并咬伤翁某。
见强暴不成,翁某便将官某一脚踢下车,然后发动车子,将周某带到附近一工地,以暴力、胁迫手段强暴了醉醺醺的周某。事后,翁某将周某赶下车,自己开车回家睡觉。
事发处很偏僻,又是深夜,打不到车,幸好一好心男子将官、周二人送回家。随后,官、周二人报警。
警方调查得知,在车上时,酒醉的翁某找不到自己的手机,曾经用官某的手机拨打自己的手机号码。警方借此锁定翁某,并很快将翁某缉拿归案。(海峡都市报 记者 林小明 实习生 吴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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