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2日,威信县公安局罗布派出所五位民警到毗邻四川省珙县的威信县罗布乡新田村处警,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遭到围攻殴打,一名警察身负重伤。近日,云南省威信县人民法院对2010年“10.22”袭警案进行公开宣判,9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年,其他七名被告人被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妨害公务罪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0年10月21日,威信县扎西镇长地村建武社曹安伟驾驶微型车从昭通市返回威信,于当晚10时30分途经威信罗布乡新田村抱围山路段时(罗布顺河至四川珙县中心公路工程项目部门口),因轮胎损坏导致路段堵塞,在会车过程中与驾驶大货车驾驶员王强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随后王强纠集方大双、杨必勇等人砸烂曹安伟所驾驶的微型车。车子被砸后,曹安伟向警方报警,当晚11时55分,威信县罗布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出警。就在民警将王强传唤到附近顺中项目部屋内询问解情况过程中,因不满民警打走王强,期间杨必勇、方大双等人约20人手持刀具、钢管等,冲到项目部办公室,威胁民警赶快放人,并用刀具、钢管、火钳、石块、板凳等工具将3名民警和2名协警员打伤,还将民警陈勇强行挟持到四川珙县洛亥镇。
案发后,威信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于次日凌晨4时成功解救被挟持民警陈勇。民警余健、刘健、陈勇身体受到不同程度伤害,其中余健的损伤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
法院经审理查明,依法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妨害公务罪等罪名分别判处七年到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判决宣告后,各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提出上诉。 (记者 张桓瑞 格祺伟 通讯员 周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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