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名男子出狱2年又将人捅死,潜逃8年后归案一审被判死缓。死者家属不服判决“上书”请求改判死刑,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下午开庭审理此案。
调戏女子捅死对方男友潜逃8年被捉拿归案
2001年8月21日晚10时许,郎余生与马驷(已判决)到海口市凯华大酒店,乘坐电梯上四楼歌舞厅,在走出电梯时与等候电梯的王小姐相撞。马驷用双手抱住王小姐的肩膀说“哈喽”,王小姐用力将其推开。她的男朋友陈文水瞪了马驷一眼。
“你瞪我干嘛?”马驷骂了一句。“你看什么”,郎余生也说了一句并上前踹了陈文水腹部一脚。陈文水还手打郎余生,马驷冲上去对陈文水拳打脚踢,并从电梯旁拿起一个灭火器要击打陈文水,但没击中。郎余生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刺中陈文水的胸部,与马驷逃离现场。陈文水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后来,马驷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而郎余生一直潜逃。
2010年4月,警方在郎余生的安徽老家将其抓获。据了解,郎余生得知陈水文死后便潜逃出岛,到处打零工为生,躲避警方抓捕,最终仍难逃法网。
据了解,郎余生此前就有案底。1995年他因盗窃罪被海口市原新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8年10月释放。
一审判死缓引异议死者家属“上书”
今年3月,海口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郎余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父母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17万元。
被害人陈文水的父母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他们认为,郎余生是在公共场合调戏儿子女朋友的情况下,儿子仅仅看了一眼就被捅死;而且其是累犯,刑满释放不足5年后又实施犯罪,至今没有赔偿分文给他们,对于这样的犯罪分子,不严惩不足以体现我国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无法抚慰家属所遭受的不幸。
今天下午,省高院对该上诉案件公开开庭审理。陈文水的父母当庭请求判处郎余生死刑,并要求赔偿36万元。
死者母亲放声痛哭凶手当庭鞠躬道歉
白发人送黑发人,承受10年的丧子煎熬,母亲吴木闲看到凶手被押入法庭便放声痛哭。“我的儿子才那么小,你怎么就那么狠心!”她大声痛斥凶手。在家人和法官的劝导之下,吴木闲压制哭声参加庭审。
郎余生对法院判决的犯罪事实没有意见。但他表示没有能力赔偿死者家属损失,一审判决之后他和家里人就联系不上。案发后第三天他的孩子就出世了,为了看孩子他东躲西藏8年,没有什么积蓄。老家在农村,只有3间瓦房,家里也没有什么钱。
“我觉得很对不起被害人的家属,因为自己的过错给他们带来损害,自己也妻离子散。”郎余生站起来朝陈春南、吴木闲深深鞠了一躬。
郎余生表示,他砸锅卖铁也想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现在除了忏悔他什么都没有,只有等改造好以后再做赔偿。他将设法和家人联系,看家里能不能筹点钱。
庭审最后,死者家属再次请求判处郎余生死刑。
此案当庭没有宣判。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南国都市报 记者纪燕玲实习生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