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杀两人的高洪山该判死刑吗?公诉人和高的律师在激烈辩论,高表态:“要是判死刑,就把我的器官捐献了。”昨日,高洪山与弟弟高洪杰在二中院同堂受审。
据检方指控,今年1月10日晚,酒吧服务员高洪山携带尖刀到朝阳区安华里四区找前妻王女士,正好碰到王及其朋友李某,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
高持尖刀猛刺王女士,并刺扎李某的腹部后逃离,两人死亡。高洪山逃往吉林农村老家,高洪杰明知哥哥犯罪,仍向其提供300余元帮他逃匿。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和窝藏罪对高洪山和高洪杰提起公诉。兄弟两人均自愿认罪。
高洪山称,自己曾代朋友卖人参,王女士帮助卖了2000多元,但钱却始终没给自己。事发当晚两人在电话中争吵,王称要找人打断自己的腿,他便从酒吧后厨偷拿了尖刀去要钱。
公诉人认为,高洪山为了生活琐事就持刀行凶致两人死亡,社会危害极大,虽有自首情节,但仍建议判其死刑。
两名死者家属请求判高洪山死刑,王女士和李某的家人分别向高洪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147万和63万余元。高洪山称自己没有积蓄,名下只有农村的一间平房可以变卖。
本案未当庭宣判。(记者陈博 王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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