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咸猪手”盯上“清凉女” 网友发帖支招夏日“防狼术”》的报道,引起了市民热议,有类似经历的读者纷纷发短信诉苦或者支招。
手机尾号为“9836”的读者称,她在开发区上班,坐公交车时碰上色狼用手摸她下体,她不敢吱声,只好躲远一点。其他遭遇过骚扰的女读者也都是被吓到了后,默默走开,很少有人反抗或者报警。
据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周医生介绍,趁着人多时贴上去骚扰异性的行为是“摩擦癖”,不过“摩擦癖”人群最多敢触摸和摩擦异性,不敢严重侵犯。建议被骚扰的女性大声呵斥或者用肢体反抗,即可摆脱。
对此,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王万雄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性骚扰”属于侮辱猥亵妇女罪,情节严重的会处以刑事处罚,建议女性遇到骚扰时,立刻使用拍照、摄像或者录音等手段取证。(记者 林慧婕 实习生 袁江力 林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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