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上网炒股的曹某意外发现了一家淫秽色情网站,从此沉迷其中,并在短短一年中从会员“升职”为网站总管。近日,曹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据悉,这是房山地区首例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
曹某无正式工作,一直靠在网上炒股挣钱。2008年初,他在上网时,通过搜索找到一家名为“可人儿社区”的淫秽色情网站,注册成为其会员。2008年11月,曹某因浏览内容多,通过申请被网站站长提升为该网站休闲娱乐版某子版块的版主,去年3月,他又被提升为网站总管,对社区各版块的内容均有管理权限,并对网站内所发帖子进行了删除、置顶、评分等。经查,自去年3月至当年8月被抓获,曹某在该网站传播淫秽图片313张、小说17部、视频1部,总点击量共计1万6千余次。
日前,房山检察院燕山检察处将曹某起诉至房山法院,一审判决曹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这是房山地区首例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记者 荀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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