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诈骗抢劫后,利用怀孕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近日,案犯周艳平经检察机关监督后,被法院判处7年半有期徒刑。该案是近年来东莞市检察机关加强诉讼监督,针对女罪犯利用怀孕取保候审逃避刑事处罚进行监督的首宗案例。
事主隐瞒银行卡密码被殴打致失血死亡
2007年7月15日,周艳平伙同黄永新、黄永连、陈克泗3人,乘坐谭佑源(后四人均已判刑)驾驶的一辆面包车,窜至长安镇涌头社区邮政储蓄所附近寻找作案目标。周艳平等人见被害人吴某在该邮政储蓄所柜员机上办理业务,便尾随吴某至一超市,以拾钱后分赃的方法将吴某骗上车。骗取了吴某的储蓄卡及密码,一部手机和130元现金。当车行至大岭山镇时,黄永新以买水为由持卡下车,在大岭山镇农村信用社提取现金3000元。后黄永新等人将吴某放下车。
2007年8月4日,周艳平伙同黄永新等3人故伎重施,他们还是乘坐谭佑源驾驶的一辆面包车,来到东莞市长安镇邮政储蓄所附近,再次以拾钱后分赃的方法将被害人李某(女,殁年33岁)骗上车。在车上,黄永新等人以电话查账为由骗取了李某的邮政储蓄存折,并企图骗取密码。李某发现被骗后,拒不说出密码。黄永新等人便用扳手、铁钳殴打虐待李某,李某说出假密码。周艳平等人取钱未果后,将李某丢弃在东城区立新变电站附近小路旁草丛中。后李某被发现时已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被他人用钝性暴力作用于全身多处致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取保候审期有意断绝与公安机关联系
2007年8月,周艳平与同案犯黄永连等4人一同被公安机关抓获。周艳平怀有身孕而被取保候审,并作另案处理,而同案犯黄永连等人被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在审查该案过程中发现,周艳平参与作案时认为怀孕被取保候审后便可逃脱刑事责任,作案动机恶劣,挑衅刑法权威,并且周艳平在取保候审期间有意断绝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妄图逃避司法追究,办案检察官将周艳平列为另案处理人员中的重点跟踪监督对象。
2009年6月,周艳平孕期、哺乳期满后,市检察院及时向市公安局建议对周艳平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迅速对周艳平进行网上追逃。2010年12月,周艳平迫于压力到公安机关归案,随即被逮捕。2011年2月,周艳平被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年3月,周艳平被公诉。
东莞市检察院介绍,周艳平被起诉判刑,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企图以怀孕来逃避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予以严厉打击的坚强决心,震慑了试图规避司法的犯罪分子,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具有良好的社会预警效果;另一方面,强化了对刑事案件中另案处理人员的诉讼监督,通过不懈的跟踪监督来实现监督的最终效果。在周艳平被判刑后,东莞市检察院与东莞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对刑事案件中“另案处理”人员的监督办法》,并在东莞两级检察机关范围内建立了另案处理人员信息库,实现了对另案处理人员的全程动态监督。( 记者/郭文君通讯员/石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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