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上午,河南焦作安保人员在法庭外执勤。当日, 河南第一批两起“瘦肉精”案件将在河南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沁阳市法院同时开庭审理。中新社发 王中举 摄
中新社焦作7月25日电 (记者 李志全 李贵刚)河南省首批两起“瘦肉精”案件,25日以网络直播等形式公开审理,共计8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当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刘襄、奚中杰、肖兵、陈玉伟、刘鸿林等5人制造、销售瘦肉精一案,罪名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庭审过程通过网络全程直播。同一时间,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亦公开审理沁阳柏香镇动检站站长王二团等3人,因涉嫌“玩忽职守罪”的案件。
据了解,刘襄是瘦肉精生产者,奚中杰主要负责瘦肉精的对外销售,肖兵和陈玉伟则负责下线销售,将瘦肉精贩卖给安徽、孟县等地的生猪养殖户,而刘襄妻子刘鸿林则负责瘦肉精生产原料的采购等。
根据法院统计称,这5名被告共生产销售了2700公斤的瘦肉精原粉。而瘦肉精被饲喂给生猪前,需要经过勾兑、稀释的严格配比,最终每头生猪身上所含瘦肉精不足1克。这也足以表明,瘦肉精暴利惊人。
值得关注的是,庭审过程中,刘襄、奚中杰等5名被告在陈述中虽然承认生产销售的瘦肉精对人体有害,也知晓自身行为违法,但他们表示并不明确瘦肉精对人体的具体危害程度。
负责销售的陈玉伟说,贩卖瘦肉精是“因为客户有要求”;合伙人肖兵更是语出惊人,称“这些注射了瘦肉精的猪肉,我也经常吃”;而瘦肉精生产者刘襄的妻子刘鸿林也说,“我从不知道瘦肉精有这么大危害,因为家中一直是吃这类猪肉的。”
从目前庭审现场来看,5名被告对于自己违法生产销售瘦肉精的事实基本供认不讳,但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提出异议,包括涉案金额、是否属共同犯罪等。
对于瘦肉精对于生猪存栏率等的消极影响,5名被告以及辩护律师全部否定。其中一名辩护律师甚至认为,瘦肉精对于猪肉的肝脏影响最大,但是当时双汇济源销毁的猪肉并非肝脏,“我认为生猪存栏率下降的影响主要来自媒体,并非瘦肉精的毒性危害。”
除网络直播外,焦作中院还邀请了部分民众代表旁听审判。从上午8点30分开庭,至记者发稿时,已进行6个多小时的庭审仍在进行当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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