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7月26日电 (刘薛梅 吴志东)26日,记者从甘肃酒泉市中级法院获悉,酒泉市中级法院近日审结一起以贩毒偿还赌债的团伙贩毒案件。
据悉,2007年底,被告人马某因赌博而欠下大量赌债,无法偿还。为此,被告人马某与其妻(另案处理)二人预谋以贩卖毒品来偿还赌债。后由马某之妻通过电话联系从甘肃省东乡县一毒贩处购进毒品海洛因,并开始向吸毒人员贩卖。
2008年至2010年5月间,被告人马某与其妻先后多次将购买的毒品海洛因交由雇佣的被告人马某某、沈某、杨某、苏某等人与吸毒人员具体交易出售,后将出售毒品的款项收回。该案经酒泉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马某某、沈某、杨某、苏某等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海洛因是毒品而非法予以贩卖,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作出下述判决。
判决被告人马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马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苏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杨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在案扣押的作案工具甘F91301比亚迪F6型黑色轿车一辆,毒资人民币1048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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