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一幢违建楼,因为前任规划局长的鲜血而停工。但是在停工了11年后,这幢楼房再次开工。网友质疑,这楼“合法”了吗?
事件最早由网友“微风228”发布于大河论坛“鹰城印象”版。>>进入论坛 查看原帖
帖子称,在平顶山卫东区黄楝树社区东15号楼的西侧,有一个已经停建11年的违章烂尾楼!原平顶山市规划局局长,现鲁山县县委书记荆建刚,在制止这起违章建筑施工,责令停工的过程中,受到了开发商报复,开发商雇凶将其砍伤,荆建刚同志作为全国治理违章建筑的典型受到了温总理的接见。
但就在最近,这座已经停工11年的违章建筑突然开始施工,施工架子已经离黄楝树社区东15号楼,仅有不到2米之遥,打开窗户就可以抓住施工架,严重影响了住户的采光和正常生活。而且这座违章建筑与前后楼距很近,建成后根本就没有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在跟帖中,网友提供了大量拍摄的图片。图片中,正在建筑的楼房距旁边的居民楼仅有五六米远。居民只要一开窗,就可伸手摸到脚手架。
网友“微风228”质疑:我就纳闷了,我们的政府居然能够允许这样的建筑存在,不提供和谐的生活环境,还谈什么和谐社会啊!我们生活的是神马年代啊!早知道要盖楼,谁会在这里买房子啊!一套房子半辈子积蓄,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窝心啊!
不仅如此,网友“豫D-0375”也发新帖(原帖地址:http://bbs.dahe.cn/bbs/thread-5817576-1-2.html)曝光了这一事件,网友在帖子中直言:荆建刚:你查的违章房子快建好了!已经建到五楼了!!回来看看吧。
网友称,违建楼所在的地址位于建设路原交通局东路口向北50米处。
违建楼如此明目张胆,是否取得了合法的手续呢?7月27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平顶山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科,了解该楼是否取得规划用地的审批。
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今年4月份,确有一楼房得到规划用地审批。该楼位于建设路中段黄楝树社区北侧,名为凌志4号楼,用地有3791平方米。但工作人员无法证实该审批的地块,是否就是网友帖中所提的违建楼房。
“这样的违建楼,即使审批,也不可能办得下来的。如果能办下来,这中间有什么故事就不好说了。”一位跟帖的网友说。(记者 杨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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