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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首批8名醉酒驾车者被判刑(图)

2011年07月29日 19: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武汉市首批8名醉酒驾车者被判刑(图)
图为审判现场。 王威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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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武汉7月29日电 (王威 张芹)29日上午,武汉市法院对8起“醉酒驾车”案集中公开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凃某等8名被告人相应刑罚。这是今年5月1日“醉驾入刑”实施以来,武汉市首批危险驾驶犯罪案件。

  2011年5月1日,凃某因家庭纠纷,心中烦闷,午餐时饮酒。14时50分,凃某驾驶一辆灰色解放牌轻型货车回家,行至汉中派出所门前路段时,与一辆小轿车发生擦碰。硚口大队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凃某一身酒气,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于是将其传唤到硚口大队接受调查。

  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82.8mg/100ml。鉴于凃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硚口大队依法扣留了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和涉案机动车,并立即通知湖北中山医院医护人员到该队对凃某抽取血样。经司法鉴定:凃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292.3mg/100ml,属醉酒状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凃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对被告人凃某犯危险驾驶罪的指控成立。根据被告人凃某醉酒当时血液中的乙醇浓度,醉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凃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当日的公开集中宣判,吸引了许多驾驶员前来旁听。驾驶员邹先生对记者说,“以前觉得喝点酒开车没事,稍微处罚一下就行了。今天来听了宣判后,对我触动很大,今后我喝了酒一定不开车,同时带动身边的人一起遵守。”

  据武汉市交管部门统计,今年上半年,该市共查处饮酒后驾车1735起,醉酒驾车252起。酒后、醉酒驾车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和11%。因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3%。其中,5月1日“醉驾入刑”实施以后,共查处醉酒驾车38起,刑事立案26起,移送起诉14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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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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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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