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绑架儿童勒索百万元赎金,其父及妻子帮忙收取赃款,同样构成绑架罪。记者昨悉,这名糊涂的父亲及妻子均构成绑架罪分别获刑12年半、10年。
案发前,蔡甸男子小徐(已判刑)开了家茶楼,在汉正街做生意的老乡邓某常到该茶楼打麻将。后来,有人来茶楼找邓某寻仇,却将小徐打伤。事后,徐要求邓某支付赔款疗伤,但邓某认为此事与己无关。2008年4月27日下午5时许,徐指使同伙将邓某年仅9岁半的儿子绑架,并以借款为名向邓勒索100万元。5月1日,邓某筹得100万元现金送到徐家楼下,徐电话指令妻子和父亲拿走该笔赎金,随后放人。随后,小徐及同伙落网并被判刑。
法院同时认为,老徐、王某明知小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而代其接收赎金,其行为也构成绑架罪。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实习生黄林 毛杰 姜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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